地方政府是高房价的有力“推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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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1:17 南方网 | |||||||||
成 彪 连续多年,各地房价都呈“牛市”上涨,百姓对此怨声不断,政府与开发商相互诿责,公众莫衷一是。读了4月7日《扬子晚报》上的两则消息,我们难以置信地发现:政府是高房价的有力“推手”—— 4月5日在北京举行的建设部《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宣讲会上,与会专家指出,中国建国以来建造的许多住宅,远远没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就因为各种原因被拆除,平均
4月6日下午,南京市国土局的土地拍卖现场上演了一场颇为“壮烈”的“龙虎斗”,今年的“地王”、该市秦淮区一幅报价8.85亿元的地块被两家开发公司火热争夺竟炒到了14.95亿元,拍卖轮次高达124轮,创下了南京市实施土地拍卖以来的最高纪录。近期土地市场上频频出现的开发商“抢地”风引起了不少业内人士的关注,普遍认为这有可能是年内楼市逐步走强的信号之一。 边拆边建,拆旧与建新比例达4:6,房屋需求市场迟迟不得到满足,房价能不快速上涨吗?一块土地拍出天价,光地价涨幅接近七成,综合楼面地价为每平方米3828元,在此建出的房价可能低廉吗?如是两者,分别从面上和点上反映了房价上涨的原因,都属于政府的责任。本来还可以继续保留使用的建筑,当权者大笔一圈就一拆了之,把一大批有房住的人推进了购房大军中。房市的压力大了,房价开始疯涨了,购房者成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买单人,这怎不是政府的责任? 土地是国家的资源,地价挂牌公开拍卖,收入归于国库。这么做看似很公平,可只要想到房产乃民生之需,居者有其“地”是百姓的基本权利,那么政府坐收地皮炒卖之利,而不采取硬性措施手段保证百姓“有立锥之地”,就是不可取的失职之举。 住房矛盾很尖锐的国家、“可能成为全球最大的建筑浪费国”(某学者语)、绝大多数百姓买不起房的国家,政府却在出让土地中获得巨额的收益——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咱们这个国度,怎不让人心惊肉跳、大汗淋漓?也许,这是政府无意的过失,也许这是政府的权宜之策,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么做的确推高了房价,让很多人难圆“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政府需要正视这些问题,有责任出手解决这些问题,将房价降下来,这是对黎民百姓应有的贡献——我们期待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