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政府应尽之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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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0:02 国际在线 | |||||||||
作者:董沛 房价的上涨必须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即与经济增长速度和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大体相当的速度。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是百姓生活的一件大事,因此应该成为各级政府关心的大事
据媒体报道,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中国房地产金融安全评估报告》认为,根据中国2005年城市户均收入在1.5万元至1.7万元计,城市居民中至少70%没有购买新房的能力。另据本报4月14日报道,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一次调查数据显示,今年2月,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5%。目前,北京市商品住宅期房预售平均价格为6725元。广州、深圳、成都等城市的房价也在高速上涨。 在如此高的涨幅之下,百姓购房已越来越成为难题,不少普通百姓承受着巨大的购房经济压力和心理恐慌———是不是改善住房条件的梦想离普通百姓越来越远? 时下,百姓迫切期待政府能尽快控制住涨幅过高过快的房价,这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既关系到国家经济长远健康稳定发展,也关系到切实解决普通百姓的民生问题。 如果单纯从经济增长和市场需求增长的角度来,任何国家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房地产价格都会出现同步高速增长。所以,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房地产价格将会保持持续上升的状态。但如果房价增长过快,远远超出经济增长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水平,远远超出购买者对未来收入的预期水平,房地产就会由居住商品转变为投资商品甚至投机商品,大量“闲钱”、“游资”就会涌入房地产市场,导致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之前,北海、海口的房地产都出现过全面暴涨、最后崩盘的情况,对此,有关方面不可不察。 房价的上涨必须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即与经济增长速度和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大体相当的速度。而政府应该对房地产价格负有调控之责。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是百姓生活的一件大事,因此应该成为各级政府关心的大事。住房是特殊商品,在目前土地归国家所有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如果房价偏高,开发商获取暴利,最倒霉的会是百姓;如果房价大起大落,最终受伤害的则是国家和百姓的利益。 在房价过快增长的背后,既隐藏着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经济增长方式以投资拉动为主、投融资渠道不畅,农村人口较快进入城市、城市准备不足,房地产土地供应方式刚刚由协议出让改为“招拍挂”方式、阶段性出现土地供应量不足等,同时,也包括住房结构还未能形成一个合理状态,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引导不足,未能建立有效的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对行业暴利和市场消费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有关。对于前一个层次的问题,必须通过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予以解决,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对于后一个层次的问题,则需要政府切实将更广大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尽快针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可行的应对之策。如对百姓的购房行为给予有效引导;针对不同档次房地产产品占有公共资源及土地资源的不同,征收不同的税费;加快廉租房制度的建设,提供更多的廉租房项目,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缓解社会收入差距不平衡带来的社会矛盾,等等。 我们的政府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政府。各级政府应该对房地产市场予以高度关注,采取有效措施,将住房价格的增长控制在一个多数居民能够买得起的幅度,使改善住房条件不会离普通百姓的生活越来越远。(本报评论员) 来源: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