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把举报腐败看成是战争般的大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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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0:01 红网 | |||||||||
“看到那么多人送来的鲜花,我觉得你爸爸就算走了,也会觉得值。”这是一位母亲就丈夫行为而对女儿所说的话。4月20日《南方周末》头版头条详细报道了“难以站立的举报者”——四川武胜工商局书记龚远明的经历;最新景况是:“4月18日下午,昏迷不醒的龚远明被警车护送,由四川武胜县人民医院转至重庆一家医院。他已做过三次开颅手术,生命垂危。”
这与战争中的重伤员没什么两样:在钢管的击打下,龚远明右脑血肿、脑腔存有积血;左耳被砍断、左脚脚筋被割断;半个月后的今天,龚远明依然命悬一线。尽管逮住了两名涉案嫌犯,但背后的“上线”身份目前仍是疑团。而比较明晰的是,龚远明遇袭前,曾持续不断地实名举报:23年来曾举报两任县领导、多名民企老板,并揭发了当地狂犬病流行而疫苗缺失等等问题;而近年的举报则更多,涉及土地和拆迁问题,涉及防洪堤工程质量问题,涉及某县黑恶势力问题;其中一项涉及商业开发中少付用地款近2000万元的巨大利益问题。龚远明不断接到匿名电话,尽管他向有关方面发出请求保护生命安全的紧急报告,但是,杀手还是“如期”降临到赤手空拳的举报者面前。 我们处于和平时代,已经远离了战争的硝烟,惟有反腐败斗争是一场真正你死我活的战争。但是,多少人对这样的“战争”缺乏足够的认识,以为提供线索、举报嫌犯大抵是太平天下的太平之举。这真是严重低估了战争的残酷性。你举报对方,对方若是真正的腐败犯罪分子,如果被你成功举报了,那等于“你活我死”,前途命运完了,既得利益完了,还有牢狱之灾,甚至判个死刑一命呜呼,你不妨从常识出发判断一下:这岂是一个被举报者心甘情愿的?谁会傻呵呵地坐以待毙?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新时期你死我活的战争本身的残酷性。可是,我们的举报者和举报者的“保护者”,太不知己知彼了,根本就不晓得敌方是如何之强大,那么单纯、那么“傻呵呵”地把自己暴露在对手的视线内,哪里有不会“死的死、伤的伤”的道理?《南方周末》配发的报道《实名举报者今何在》,残酷地揭示了严酷的现实:周伟举报沈阳“慕、马”案,被拘数百天,随后被开除党籍,最后撒手人寰;李玉春举报副市长李信,结果害得自己被判包庇罪5年;郭光允举报程维高,被劳教两年、开除党籍,如今一半时间在治病;吕净一为扳倒市政法委书记,结果被判有期徒刑 1年,刑释后在家被刺8刀,其妻当场死亡…… 在举报人与被举报者之间,力量的对比是通常极其悬殊的:对手是位高权大、钱多势众,而你通常是“普通一兵”只拥有一颗良心。不要以为媒体在这场战争中能够为正义一方能够提供多大的弹力支援、炮火掩护,李某的遭遇就是一个明证。她实名举报当地国税局有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两次被辞退工作,遭刑事拘留,后又被劳动教养1年,CCTV《新闻调查》发出重磅报道后,结果是李某全家受到全天24小时监视,她的日子更加难过。《英雄儿女》中的王成最后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时候还有一根爆破筒,而你一介小民确实手无寸铁;央视的“高射炮”和社会舆论的“火力网”可谓强大兮,但那毕竟是“虚拟”的,甚至强大的“后坐力”还会伤着自己人。 是战争都是严酷残酷的。尽管我这里所说的“战争”是比喻的说法,但我们必须把反腐败、举报腐败看成是战争般关乎生死存亡的大事。我们只有从战争的高度来看问题,才能真正保护自己、消灭敌人。举报者个人这样看,才会学会如何在斗勇的同时更能斗智;国家立法者更要从这个高度来看,这样今后在建立什么《举报人保护法》之际,才能赋予法条以足够的法律力度。 作者:徐迅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