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争执 请把长城“接”起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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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00:13 红网 | |||||||||
2006年4月25日,一段长城管理权的长期争议骤然间升级:司马台长城管理处5名工作人员到13号敌楼巡查,金山岭长城管理处的人要求他们买票。双方起了冲突,最终发生互殴。司马台长城管理处自称4人受伤,而后者也称1人头部受伤。(《新京报》4月28日) 因为长城管辖权之争,导致千米长城无人敢修,为此,两家长城管理部门还发生暴力冲突。倘若他们都是真心为了保护长城,该携手修复断裂的长城才是。遗憾的是,这些部门
长城、黄河,都是中国的象征。长城和黄河,有没有可以对比之处?有的。论长度,黄河比长城要长得多,管理起来是不是比长城更困难?事实恰好相反。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87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黄河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黄河流域和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内陆河区域内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流经多个省份的黄河,在水利部下设的黄委会这个机构的统一协调下,使得黄河没有按黄河流经的省份归属地方直接领导。这样,反而避免了省份之间的冲突。设想一下,假如黄河换成长城目前这种按地域划分管理权限的做法,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河南、山东等省份,还不年年为黄河水打架啊?看来,幸亏黄河不是长城,其“婆婆”只有一个。否则,不要说省份与省份之间有利益的冲突,即便一个省份内部,其县市之间,也同样别扭多多。那样的话,实在不知道黄河两岸每年要上演多少幕械斗了。 长城究竟是谁的长城?如果是国家所有的,不妨借鉴黄河的管理权限安排,由国家文物局成立统一的长城管理委员会,地方文物部门可以配合长城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或者长城经营所得,在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照章纳税就是。然而,长城管理权限一旦按地域划分,长城则成了名副其实的“封建制”,各地“诸侯”都在设法捍卫自己的地盘,哪怕发生流血冲突,也在所不辞。说穿了,还是一个“钱”字闹腾的。 前些年,长城不堪游客数量过多,笔者曾撰文呼吁“别把长城累坏了”。如今,我想说的是,长城是中国的,不是司马台长城管理处和金山岭长城管理处你们两个部门的。在国家没有着手改革长城管理体制之前,你们还是搁置争议,先把断掉的长城“接”上去吧。 作者:刘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