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木华:垄断才是商业贿赂的“尚方宝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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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2:04 江南时报 | |||||||||
江苏省检察机关经过两年多的侦查,挖出了一系列高校教材回扣案:在江苏115所高校中,已查出有109所学校涉案,已有130多起商业贿赂立案。触目惊心的案件告诉人们:在社会反映强烈的“上学贵”背后,原来还有另一只黑手——“商业贿赂”在从中捣鬼。 笔者以为,教育业内必然存在着有利于商业贿赂生存发展的独特环境,其一是教材消费的强制性和规模效应,其二是教材出版销售的垄断。按照教材回扣的“潜规则”,学校按
另一方面,中国教材的出版和发行都是具有“垄断性”的,相关部门对这种垄断性权力监管不力,只要手中拥有配置资源的权力,权力往往就容易被用来“寻租”;而高校作为采购教材一方,虽然商业贿赂会加大高校教学成本,但由于这个教学成本往往是由学生(学生家长)来买单,因此,商业贿赂的受害者,实际是教育的消费者——普通学生。 要解决教育业商业贿赂泛滥的问题,方法不是没有,比如破除垄断,比如加强监管等等——这些其实都是老生常谈了,目前效果也并不太佳,一方面会受到既得利益者的强烈阻挠,另一方面和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有很大关系。我想,既然回扣已经是一个法律问题,就应该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在商业贿赂已经有泛滥趋势的今天,立法《反商业贿赂法》已经是势在必行了,只有用法律手段,才能彻底打击商业贿赂,才能给教育一片纯净的天空。(作者: 欧木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