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芳:扪心自问,你愿意如此“作秀”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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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05 南方网 | |||||||||
这几年国人特别爱用“作秀”这个词。印度洋海啸丁磊捐了一千万元是作秀,蒙牛老总拿出个人财产市值一个亿成立老牛基金会开中国企业慈善事业的先河被认为是作秀;杨澜和其丈夫共同捐出阳光卫视50%的股份用于慈善事业也是作秀;就连最近一个来自农村的普通大学生独自一人穿越七省一市历经千辛万苦调查“三农”问题,也被一些人扣上作秀的帽子。
读了这么多作秀的新闻,我不禁想问一句什么是作秀?有没有人给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或者划定一个清晰的范围?按照当下一些人的逻辑,只要一个人因为干好事出了名或者得到公众的关注,就是作秀。那么,以何种方式做好事不是作秀呢?难道做了好事还要像做了贼似的躲躲藏藏,千方百计地不让别人知道? 退一步说,即便某些人做好事有宣传自己之嫌,这也并没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不管动机如何,结果毕竟是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的。我们非要追究一个人做好事到底是为了出名,还是单纯为了做好事?这就像非要问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是只爱她的精神还是连她的肉体一并爱着一样,愚不可及。 对于那些习惯于指责别人作秀的人,我想问一句:你愿意拿出一千万元作秀吗?别说一千万元,就是拿出一万元去作秀,也不是每个有钱人能轻松做到的。或者,没有余钱捐款,那你会像那个大学生那样,孤身一人骑着一辆自行车穿越七省一市,没有任何酬劳地调查“三农”问题吗?你愿意这样作秀一次吗?我想每个人如果扪心自问的话,就不会轻易指责别人的动机。 如果做好事的人在行动之前还要思量一番,那么我们的社会一定出了问题。面对做好事的人,我们的第一反应不是“啊,了不起,佩服!”而是“他是不是在作秀呀”,实际上是对做好事者的一种群体压力,久而久之,恐怕谁都不敢轻易做好事了。 作者:韦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