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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何以存在不同版本的破坏程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16 浙江在线

  昨天上午,云南省三江并流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马苏红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官员景峰到碧沽天池现场考察。考察过后,马苏红说,《无极》剧组建造“海棠精舍”工程时,确实对景区造成了一些破坏,需要3到5年才能恢复。(5月15日京华时报)

  《无极》剧组对天池造成的生态破坏是建设部一位副部长首先披露的。此后,国家环保总局介入调查,云南省表示将拆除拍摄电影留下的“残骸”。迪庆州林业局、环保局和
建设局三部门先后出具调查报告,认为《无极》剧组对景区的破坏程度并不大。昨日,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约见记者表示,《无级》破坏环境事件已有初步调查结果。他称,云南省环保局对碧沽天池的现场初步调查显示,电影《无极》剧组在当地拍摄确实造成了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海棠金舍、铺设的沙石路和砍伐数十平方米的高山杜鹃等项目,事先应履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其并未向环保部门申报,可能存在违法问题。显然,这一“初步结果”与马苏红陪同联合国官员现场考察得出的结论存在较大的差异。天池的破坏程度,怎么会说法不一?

  其一,这样一起典型的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由建设部官员最初提出,而不是环保官员提出,这本身就说明环保部门监管的滞后。为什么等到问题都暴露在社会公众面前之时,才想到介入调查,才想到野外拍电影要事先办理环评和申报?《无极》这部电影从筹划拍摄开始就造势不小,“馒头血案”更是惊动四方,为什么环保部门没有提前干预,予以依法查处?

  其二,“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这样的“初步调查结果”其实是一句废话,即便不调查,从媒体和新闻的间接信息来源中也可以分析出“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既然兴师动众,进行了专门的调查,为什么得出的结论还是一个“可能”?难道《无极》破坏生态还什么情有可原?难道违法的定性尚存在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有什么?难道环保部门还有什么难言之隐?

  其三,“需要3至5年的恢复期”,这样的破坏程度是比较严重的,而非此前几家地方行政部门所调查的“破坏程度并不大”。那么,为什么出现不同机构、不同人员对

天池景区破坏程度作出悬殊较大的结论?到底是技术性因素还是主观认知方面的原因?作为环保部门的调查,应该是权威的,准确的,具体的,应该用数据说话,不应只是抽象的说“确实造成了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倒是联合国官员来了之后,马苏红用较为专业的概念来描述和状绘破坏的程度,给人们的印象是理性的,客观的,直接的。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需要用对原貌的恢复时间和难易来考量,这点环保部门比谁都一肚子大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看家饭碗”常常被别人抢了先机?值得环保部门反思。

  天池事件凸现各级环保部门依法履职的缺位。人们通常认为电影拍摄会带来经济上尤其是旅游方面的收益,但是有时忽略了拍摄也可能会带来环境污染的问题,而这样的忽略出现在以主动监管为天职的环保部门身上,是不应该的。不错,谁污染,谁排除;谁破坏、谁恢复,天池的生态环境有望通过此次问责得到恢复与保护,但笔者还希望在今后的修法中再加上一条:谁监管,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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