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农民:谁想动“三好学生”这块奶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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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9:10 四川新闻网 | |||||||||
在新中国沿用了52年、曾经影响了三代人的“三好学生”到底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个52年来几乎一直以固定评选比例、基本相同标准进行衡量优秀学生的衡量标准能否取消? 昨日,记者从青羊区教育局获悉,本周三,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将在该局会议室举行,由教师、教育领导、家长、学生、社会人士等数十名听证代表组成的听证团,将激辩“三好学生”的去与留。青羊区教育局长娄进表示,如果半数以上代表通过的话,将在本学期起
评不评三好学生似乎不是讨论的焦点,焦点是三好学生的待遇问题。去年湖北省教育厅长路钢也表示,从2005年起,湖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在享受加分待遇,同时扩大省市县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这个“示”一表,引来一片叫好声。很多人马上就把这事与“功利”、“政治”、“腐败”等等联系起来,似乎延续至今的“三好学生”加分待遇已是“作恶多端”,必于“除之而后快”。笔者却不以为然。 因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能够在考试时享受5分或者10分的加分待遇,这小小的几分,在许多时候在某种意义上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所以有的人为了享受到这个待遇,就会削尖了脑袋往里面钻,不择手段干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来。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但我们也决不能因为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不公平不公正的不和谐音,就因此而因噎废食来否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本身的意义和价值。 有人说取消加分待遇,是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回到了荣誉的本身状态,使其更加自然与真实。笔者对此难以苟同。因为事实上任何一种荣誉,它的背后都承载着一定的利益,不只是精神的还有物质的。比如政府评选的“劳模”、“五一奖章”、军队评选的“军功章”等等奖项,有哪一样只是一枚奖章或者一张奖状。在奖状、奖章的后面毫无疑问都有奖金等物质的东西,无论多与少。即使没有奖金等物质的东西,这类荣誉也是一种品牌,品牌实际上就是无形资产,这是不容争议的。 荣誉与待遇挂钩,不是功利主义,而恰好事实在在的体现了荣誉的价值。国家奖励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教授500万元,能说这是功利吗?显然不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佼佼者,是大多数中的极少数,能够获得这一荣誉实属不易,无可厚非的应该享受到荣誉的待遇。那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这种只在青少年学生中产生的荣誉,最好的待遇是什么呢?从目前来看,就是享受5分或10分的加分。如果荣誉就是单纯的荣誉,没有与之相应的利益附载,谁还在乎这样的荣誉呢。所以那种认为荣誉与利益挂钩就是功利的说法,不是在为荣誉正名,而是在抹杀荣誉的价值。 因为有人在评选时搞“官僚”搞腐败就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待遇,是一种极端的做法。我们不能因为有人通过各种手段“混”进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行列,就以偏概全否定其本身的价值。我们应该关注和讨论的是如何保证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做到公正、公平。确保把那些名副其实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选出来,让他们真正享受到荣誉的待遇,以此激励更多的学生奋发向上,争当先进。如果取消“三好”、“优秀”的加分待遇,实际上是消极对待已知的“腐败”。言下之意就是“要作假就作假吧,反正不加分了作假来也没用”。 在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形式来体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价值时,不赞成取消“加分待遇”。坚决反对扣一顶“功利”的帽子,就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这一青少年学生追求的最高荣誉一竿子“打倒”或半吊子“否定”。(作者:唐朝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