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保护汉奸旧居与正视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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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02:25 华夏时报 | |||||||||
在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市规划局局长表示:“一批名人居所和历史事件发生地,如慰安所、汉奸居所、办公场所等,是本市一些重要事件的见证地,其建筑本身并非优秀,但因具有历史价值也需要进行保护。”据我所知,由政府出面起草条例,明确表示要对汉奸居所加以保护的,还是头一回。消息刚出来,各方意见有的肯定,有相当部分人表示质疑和反对。
长期以来,国人头脑中形成了这样一种偏见,凡是应该得到保护的文化遗产或名人旧居,都应该是正面的、积极的。存在于遗址保护问题上的泛政治化倾向严重制约了文化遗产的保护进程,有多少珍贵的文化遗产被毁在这种观念之下已经难以查证。如刚刚被拆除的亚洲最大的慰安所遗址——南京利济巷慰安所,很难说不是受了这种观念的影响所致。 不必说保护汉奸旧居,就连外滩申遗人们也想不通。前年,政协委员赵丽宏提交了外滩申报世界遗产的提案后,立即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有人发文称,外滩并不是什么具有中国文化传统的东西,这地方也当做世界文化遗产去申报,怕是要兴起打着灯笼火把去找寻殖民文化的遗迹热潮了。 我以为,确定一处文物值不值得保护,标准有三个,即科学性、艺术性和历史性。不论是汪精卫旧居还是周佛海旧居,我们尽可以唾弃房屋的主人,但不必对房子发火。即使是对那些旧主人,我们也可从其生平事迹中找到警示意义。 作者: 王学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