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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璠:把房产开发做成全赢事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0:24 新京报

  日前,建设部等九部门公布了关于房地产的“新六条”15项细则。其实,除了这些调整的政策,还应深入探求房地产市场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据此寻求治本之道。《大学》里的这段话,提供了治“本”的方向:“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首先,我们要把房地产作为有机的生命体来看。房地产并非只是第三产业,它还牵
扯自然和社会发展等全面的事务。房地产的开发如果合理,会创造民众安居、环境和谐、经济增长等全赢局面。这就是“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而要达到这个全赢目标,就要清楚之所以能达到这个目标的前提:“君子先慎乎德。”从事任何经济行为,都不能是单纯的投资、获利和炒作的商业行为,而要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也就是我们中国人讲的“经世济民”。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开发界,受西方短视的重商行为影响,把道德和价值分开了。房地产的问题之所以产生,最根本的原因,正是撕裂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只有在一种全面的、并具社会道德和经济道德的指导方法之下,才能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人才;而只有这种人才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才能从土地上创造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赢,而不是房地产开发商单独赚钱。房地产开发,应该达到社会和自然和谐的进步,达到生存、生活和生命的和谐。

  德者,本也;财者,末也。

  综观中国的房地产从业者,大都颠倒了“德”和“财”的本末关系。房地产市场的失序和缺乏人性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除了房价不合理的高昂,还有其他的问题,比如没有充分考虑居住与自然的关系、业主与开发商关系不协调、物业管理不到位等。

  《大学》又讲:“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这里的“财散”,正是指房地产开发的全赢观念。房地产开发应该着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赢,在开发房地产过程中,贯彻人文关怀理念,进行合理的规划,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结合,并在这些方面投入资金。如此一来,整个房地产就会出现和谐局面,实现可持续增长,房地产的人气也就来了,开发商们的财富也尽在其中。如果只是地产开发商或土地所有者等个别方面挣钱,老百姓就会观望甚至怨恨,人气自然就散了,房地产自然就容易产生泡沫。

  面对畸形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当前应倡导和实践“文化地产”的理念。这里的“文化”的内涵,正是《大学》所说的:“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要贯彻这样的文化理念,政府需要有更全面和有力的政策。建议政府在立足“文化地产”理念的基础上,对房地产的开发行为制定严格的框架规定,比如规定开发者在居住与自然的和谐、停车位的设置等各方面,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等。针对房地产的结构失衡问题,政府更可以考虑对房地产商做出政策规定:在开发房地产时,必须拿出一定的面积比如总开发面积的三分之一,用来建设公益房,针对普通收入的人群。这也是欧美很多国家通行的做法。

  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开发商设立更加严格的准入和考核制度。对开发商的开发行为和能力,也应该保持经常性的核查。如果房地产开发具备《大学》中所宣示的这种文化内蕴,土地的开发进入这种创造全方位和谐的文化层次,房地产的泡沫也就没有产生的根基。这应该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根本之道。

  □王绍璠(

北京大学社会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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