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焕:以个体之强大 塑社会之和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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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05:0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5月30日上午,因在去年9月制造了震惊京城的“王府井劫杀的哥连撞9人致3死6伤案”的32岁河南农民艾绪强,被北京市二中院以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新闻报道中,我注意到这样的信息:在法庭上,当艾绪强听到“死刑”两字时,一直面无表情的他嘴角竟露出一丝笑意。随后他又把头转过来,冷笑地看着眼前不断闪烁的 我无意在“报复社会”字眼上渲染什么,毫无疑问,艾绪强所为是一种弱者的过度防范和报复,一种不折不扣的个人恐怖主义。但这种恐怖主义的因子不会只在艾绪强一个人身上,如果某些人因受到某种不公平待遇,正义得不到伸张,有可能形成反社会人格,甚至直接报复社会。 不管对于个人还是社会,艾绪强这种事,都是典型的“因小失大”。为什么一个小小的欠薪事件,最终会引发惊天血案?仅仅是一个小老板没有给工钱这个小小的不义、不法行为,竟然导致艾绪强对自己、对整个社会陷入绝望,认为“10个城里的人9个都是心黑”的!这就为他的个人恐怖主义找到了理论和心理依据:只要是在城里“大开杀戒”,无辜者最多只有十分之一的比例!在他的眼里,百分之九十的城里人都是有罪的,而且罪该至死,不是在这个具体的问题上有罪,就是在那个具体的问题上有罪。这多么可怕! 但是,这一切只能表明:像艾绪强这类动辄迁怒于社会的人,说到底,只是彻头彻尾的心理上的弱者。如果是一个心理上的强者,遇到同样的问题,他会采取这样的报复行动吗?不会。因为真正的强者,他知道自己的生命是无价的,他这样做会因小失大;他也知道迁怒于社会、迁怒于毫无防备的“相对弱者”是懦弱和无能的表现。那样的人,敢于向“强者”挑战,敢于面对具体的问题,具体的权利,具体地争取。 但是,要使每一个人都成为那样的强者,而不是像艾绪强这样只会迁怒于社会的脆弱者,我们的社会准备好了没有?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我们的公民权利教育是否及时、是否完备?而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我们的行政救济、法律救济和公民自己组织的救济体系是否完备?显然,这些方面都还是问号。尤其是教育方面,几十年付之阙如,如今仍未补上。而如果没有心理健全、权利健全的公民,又何来一个健康的社会? 童大焕(北京 知名批评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