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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辉清:房市“新政”还需走完“最后一公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02:34 东方早报

  房地产毫无疑问是今年宏观调控的大戏!在“国六条”之后,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是对“国六条”的细化,其体现出的对房地产市场的定位、调控思路及原则等与“国八条”基本相同,而“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宏观背景不一样。“国八条”出台时,经济增长已经从2004年第四季度的最高点沿着宏观调控所铺设的轨道逐步平缓下行,而“国六条”出台于今年一季度宏观经济出现强劲反弹、二次调控拉开序幕之际。从市场形势看,“国八条”出台时,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结构不合理,而“国六条”出台时,这些现象更严重。

  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也是宏观经济的需要。全国房地产开发贷款今年前两个月同比上升了20.5%,有12个省、区、市一季度的房地产投资增幅超过了30%。一批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年报显示,开发商们还在大量囤积土地……房地产投资过热会带动相关产业,共同推动整体经济过热,今年一季度经济出现的众多过热现象(从信贷到投资)就是佐证。房地产泡沫一旦形成甚至放大,会对经济可持续繁荣和金融安全产生巨大威胁,所以对其进行调控可谓刻不容缓。

  二是调控目标变得更清晰。从新旧“国八条”的文件题目中就可以看出,稳定房价是当时房地产调控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尽管在新的“国八条”中明确提出“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但在此处,“住房结构不合理”问题只是作为导致房价上涨的重要成因而受重视。然而,在为“国六条”配套的《意见》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和“稳定住房价格”相互并列,成为了两个需要同时解决的、相对独立的问题。

  三是政策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在“国八条”中只有三处用数字或年份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而在《细则》的“十五条”中则有十条之多,是在用数字或年份说话,这就使得政策的执行和监督都有了可以衡量的依据。使得过去“悬在半空中”的政策精神几乎“贴近地面”了。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数年来宏观调控“只闻雷声,不见雨点”的现状可能一去不复返了。

  四是原有的一些调控措施更趋严格。比如说,“国八条”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诸多环节都提出了监管意见,但《意见》则明确提出“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并对“擅自改变设计、变更项目、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要依法予以处理直至没收”。“国八条”提出“适时披露土地供应、住房供求及价格涨落等相关信息”,《意见》规定“统计和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

  《意见》的出台必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一场震荡,短期效果如何暂难判断。但从长期看,《意见》的出台还是对稳定房地产市场有好处,可以防止房地产泡沫的大量产生,也能缓解房价的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古人说,“行百里路半九十”。实践告诉我们,最后的路虽然很短,但却往往最艰难。房地产新政“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很可能会卡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上面。中国社会历来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传统。尽管《意见》的规定比以往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方政府的腾挪空间大为缩小,但只要它不配合,依然还是能大大削弱新政的效果。

  因此,要想

房产新政取得预期效果、让所有政策需要落实到位,除了必要的行政手段促使政行令通外,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就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划分,尽快实现由主导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由房产市场的受益者转为监管者。同时,在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标准中,应尽快赋予社会和谐、安定、人民满意程度更大的权重。这样,房产新政的基础才会更扎实。

早报特约评论员 高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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