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评论 > 正文

惠铭生:现代社会民间力量不可缺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3:09 山西晚报

  [新闻回放]据《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17日下午,近百名动物保护者聚在深圳市布吉莲花路的方记猫肉丸店前,她们举着条幅、拿着自制宣传牌,并向路人发放宣传单,倡导市民“抵制不良饮食观念,拒绝吃猫狗肉,做文明都市人”。猫肉丸店老板被迫关门。

  看到一些民众自觉组织起来,维护社会正义,倡导良好饮食习惯,笔者感动不已。因为,面对社会出现的诸多不公正、不合理与不正义的事物,我们几乎习惯了明哲保身,三
缄其口。

  比如,在我国不少城市出现“野味店”,吃果子狸,吃鼠、吃蛇、吃鳄鱼,以至吃穿山甲等国家保护动物,但社会往往熟视无睹!比如在一些中小学出现了乱收费,虽然是“地球人都知道”,虽然始终在延续,但几乎没有哪位家长挺身而出,据理抗争,更没有一些家长联合起来,共同抵制!比如,在一些“血汗工厂”,很多员工备受业主欺凌,但往往选择沉默与忍受,而不知道自己组织起来共同

维权!比如有些地方的企业是污染大户,污染空气、河流、土壤,给老百姓的生活与生命健康带来灾难,但更多的人除了在痛苦中呻吟、抱怨之外,一般没有民间的力量监督政府监管的失职与缺位,对抗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

  民间力量,就是非官方的力量,其意志有的与政府意愿吻合,有的恐怕有出入。民间力量与政府力量吻合了,那是一种合力;不吻合,那是一种互补与校正。在一个现代社会里,民间力量的建设性作用不容忽视和低估。因为,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公众不是旁观者,而是直接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就如英国诗人约翰·堂恩所说:“谁也不能像一座孤岛在大海里独居。每个人都似一块小小的泥土,连成整个陆地。”所以,在社会的许多领域,除了需要政府力量依法管理之外,民间力量的介入,同样是确保其公平、合理不可或缺的因素。

  当然,民间力量能否成为维护社会正义之剑,既需要民众正义感的觉醒,也取决于政府的宽容与扶持,二者缺一不可。

  惠铭生(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