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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里埋:飞行员流动不自由,民航业竞争难充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5:26 新京报

  日前,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属下的7名飞行员欲“外嫁”民营航空,而提出辞职。但东航不予批准,并提出“向机长索赔600万元,一名副驾驶307万元”的苛刻条件。其中6名飞行员一连五天在东航上海总部以绝食抗议。(6月20日《信息时报》)

  飞行员与东家闹纠纷,早已不是什么新闻。比如,同样是东航公司,其江苏分公司的两机长于前年提出辞职,最终对簿公堂,法院判决两机长分别支付赔偿100万元;西南航空
公司的一名飞行员辞职,也闹上法庭,在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之后,最终庭外和解,达成每人300万元的赔偿;而国航一飞行员提出辞职,公司更是索要845万元的赔偿款。

  这些飞行员的辞职,显然都不那么顺利。东家要么是拖而不决,要么就是提出天价赔偿,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只好闹上法庭,几乎很难看到双方按照

劳动合同,心平气和、谈笑风生地“好说好散”的。这种局面的根源就在于,目前民航市场上飞行员流动机制的付之阙如。

  随着我国民航市场的开放,民营航空公司纷纷成立,一个有效竞争的民航市场正在形成。但是,与这种竞争局面格格不入的是,民航人才尤其是飞行员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进而成为制约整个民航竞争市场形成的“瓶颈”。因为民航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在于各要素市场的竞争,包括资金、设备和人才。就目前而言,民航市场已经逐步向民间资本开放,而各类资本面对的飞行设备也是一个公开竞争的市场;惟有在飞行员的自由流动上,也即人才要素的竞争,还存在诸多体制性的约束。

  而显然,人才要素市场的形成,对于民航市场的竞争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没有飞行员的自由流动,就无民航业的充分竞争。

  由于民航市场的蓬勃发展,飞行员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而这些飞行员资源基本都掌控在国有航空公司的手里,民营航空公司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可资为证的是:民营奥凯航空成立时,因找飞行员冲击到了三大航空集团,遭到反对,最后的结果还是不能流动。而按奥凯的计划,去年内奥凯航空本来要引进6架飞机,但飞行员却只能满足4架飞机的运营需要。

  按照民航总局、国资委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飞行员辞职,需要首先经原单位同意,解除合同,并由“新东家”参照70万—210万元人民币支付赔偿。国有航空公司培养飞行员花费巨大,要耗时10年,耗资200万元等等,这些都是事实,但这些因素也完全可以纳入劳资双方协议,按照市场契约进行解决。

  实际上,飞行员的流动,归根结底属于民航人才市场竞争的结果。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飞行员的竞争,当然也要遵循“价高者得”的市场规律,这样才能让人才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问题的关键是,无论如何,飞行员应该尽快获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流动权利。

  □雪里埋(四川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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