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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荣:当贫困大学生遭遇银行“高利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8:27 红网

  2003年初,北京邮电大学2002级400多名大学生申请了助学贷款,今年6月,不少即将毕业的学生发现,4年前,他们同时同地,以同样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新街口支行借同样多的钱,用同样的方式还款时,需要支付的利息却不一样,差异多达上千元。有的学生贷款24000元,利息高达12000元(国家贴息50%)。(《新京报》6月24日)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
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从国家助学贷款的本质意义而言,它无论如何不会是“疑似高利货”。然而,北京邮电大学2002级却遭遇了“高利贷”劫持。

  不管从何种角度来说,同样条件下的

助学贷款,需要支付的利息肯定是一样的,更不会出现贷款24000元,利息高达12000元(国家贴息50%)让人哭笑不得的差错事实,其主体负责应是银行。换言之,银行要人给学生一个明白、合理的说法。可是,我们碰到的是垄断惯性之下的傲慢银行,“理”总在银行,学生就只有“听”的份。

  银行在一开始就显示出不同的“特点”,一直没有给学生提供还款计划书,学生们始终不知道什么时候还钱,以什么方式还钱,一次要还多少钱。等到学生知道了,却是一份让很以难接受的“账单”。面对尚是一贫如洗的学生要偿还如此高额的利息,银行方面却只是承认系统有问题,说会尽快调整系统。至于已经出现的问题,银行居然表示“即使目前还款计划不一样,但学生还得按照这个计划书来还。否则,这些学生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以后若发现多还了利息,能否退,也不能保证。”

  将工作中的差错强加于人,这是银行一贯的霸权主义。比如储户的存折上的钱突然增多,其结果必然是银行依法索取,但却对不见银行对当事人进行道歉和心理赔偿。

  国家助学贷款对大学生意味着什么,银行应是很清楚的,可银行却差错多多,这是对国家政策的敷衍,是对社会责任的一种推卸,更是对千千万万贫困学子的一种亵渎!据说,办理助学贷款不赢利,“办10名学生的助贷都不如办一份房贷,(该行)赢利的部门都得往助贷贴钱。”银行赢利的地方已是如此至多,难道还要在贫困大学生身上再赢一把。而学生贷款24000元,利息高达12000元(国家贴息50%)的事实就在告诉人们,银行不仅仅是赢一把,更是要赢一大把;不仅仅是从贫困大学生身上赢,更是连国家也赢了。

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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