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沛:贪官拿出证书奖杯抵罪的隐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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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8:15 浙江在线 | |||||||||
11日,重庆某医院副院长王平(化名)因涉嫌在采购设备时收受商家“好处费”,走上了法庭的审判台。其搬出一大堆证书和一座奖杯,声称自己平时表现良好,且为重庆卫生事业做过贡献,希望法院酌情判罚。(7月12日《重庆时报》)对于贪官这一举措,不少人只觉得滑稽可笑,但笔者更想揭开背后的“隐意”——为什么贪官视“证书奖杯”为“救命草”? 回顾贪官的前世今生,大多是证书奖状等身。在位时由于权倾朝野,不少群众慑于
那么,为什么贪官认为证书奖状可以抵罪呢?这种观念是怎样形成的?或者,这要归咎于媒体一直以来对贪官的报道形式——不妨翻开今天的报纸,有关贪官的报道如下:《昔日“炉前工”,今天阶下囚》、《曾是“省市先进”的副区长被查处》、《当年三十当镇长,今天豪赌九千万》等等。单看文章的题目,最喧声夺人的就是贪官当年的“证书奖状”:广重集团原常务副总曾经是优秀的一线工人“炉前工”,广东番禺区原副区长廖昌曾经是“省市先进”,广东省东莞一镇长李为民三十岁时就当上镇长……虽然昨天的功与今天的过没有丝毫关系,但这样的文章读多了,一些准贪官还是从中读到这样的信息:当年的“证书状杯”,或许可以成为赦免罪行的筹码吧?而普通市民更可能形成不健康的心态——今天官位有多高,将来就有多大罪。媒体试图从贪官当年的“证书奖状”上做文章,以造成读者的心理落差而吸引眼球,这本来没错,但因此产生副作用,则很值得商榷了。 贪官从法庭上拿出“证书奖杯”,有点无知,但未必可笑,因为这至少证明了贪官“死到临头”之时仍没悟懂法律法规之重要性,还试图以非法律的东西——如权与钱,甚至是“证书奖杯”来获得救赎。可想而知,我们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是多么薄弱。——这点,才是最可悲的“隐意”! 作者: 陈德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