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忠:科研经费提成“合法”在何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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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00:01 红网 | |||||||||
在很多人眼里,科研项目已经成了“圈钱项目”:只要有了科研项目,科研人员就可以从中提成,甚至有人用科研经费买车买房。近日在上海召开的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不止一位参会的大学校长发出这样的呼声:现行的科研经费提成合法不合理,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了!(7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校长们说,现行的科研经费提成合法不合理。但在我看来,这样的做法既不合理又不
要知道,每一分的科研经费都来自于纳税人纳的税,是公共财政的一部分,必须花在公共事务上;而《科技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和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更是明确要求,“严禁从课题经费提成用于人员奖励支出”,“严禁课题依托单位直接从课题经费中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的变相截留课题经费的行为”,那么,科研经费凭什么在下拨的过程中出现大量的损耗,凭什么被装进个人的腰包? 目前的科研经费申请和发放无疑存在着很大的弊端。这种弊端的最鲜明体现是:许多时候,没有科研能力的人握有大把的科研经费,而有科研能力的人却无米下锅。前者包括科技界的某些行政领导,也包括亦官亦商的“科研老板”——他们曾经在科研第一线做出过成绩,获得了各种头衔和荣誉,被提拔到一些科研部门的领导岗位,逐步脱离了科研第一线;他们通过不同渠道积累了各种关系,以自己的名义拿到大把大把的项目,可这些项目他们自己并不参与研究,而是层层发包,然后又把承包项目单位的成果集中到自己的头上,成为拿到更多更大项目的资本。蛋糕总共就那么大,这些人切得太多,更多的人就没什么可切了。 当然,弊端决不止此,其还表现在一些大学、科研机构在面向海内外招聘人才时,可随意许诺能获多少万元的科研经费;以论文的多寡来决定由谁来获得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用不好也很少追究使用者的责任……等等。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科技界只能是浮躁的,很多科研人员只能致力于拉关系、跑项目,甚至只能将目标定位于谋取官位或成为“科研老板”。但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用在跑项目、谋官上的多了,用在科研上的自然就少了,出成果的可能性必然就降低了。 科研经费不能完全得其所哉,与当前科研中的官本位、权威本位是密切相关的。而这也正反映出相关约束机制的缺失,折射出纳税人权利的被虚置。 科研项目成了“圈钱项目”、科研经费被滥用,与政府花钱无节制、用在不是最需要的地方,甚至是被中饱私囊,其实如出一辙。后者是由于预算软约束,政府编制的财政预算报告很是粗糙,根本未将政府所要花的钱予以充分细化,以至于人大的预算监督难以着力。科研经费作为公共财政的组成部分,其如何使用其实也应该在财政预算中进行详细的规划,而不能是笼而统之的一笔让人难以看清的账。只有这样,人大才能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有的放矢的监督。 当然,人大的监督不可能面面俱到,这就决定了还必须建立科学的科研经费申请和评价机制。科研项目的立项,应该进行公开听证,聘请国内外专家参与,并由社会监督力量进行监督;项目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督察,随时调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写出评估报告;项目最终完成后,再组织专家进行最后的评估,以及由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绩效审计。 甚至还可以实行公开竞标,谁能花更少的钱在设定的期限内完成科研项目,谁就中标,项目完成后进行评估,如果达不到预定目标则由中标者按照竞标时约定的条款承担责任。这样既保证了科研经费申请发放的公开透明,降低了科研成本,又能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 科研经费被提成之类的跑冒滴漏,以及其所暴露出的机制缺陷,严重影响到众多科研人员的创造积极性,影响到国家的创新能力,必须通过纳税人权利的回归来对此予以匡正。作者:孙立忠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