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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景宁:关键时刻政府不能失语,不能失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09:31 新华网

  于景宁

  近日,深圳市长许宗衡一席“政府在关键时刻不能失语”的高论一出,立即赢得掌声一片,可见人民对这种“以政府部门为主渠道向社会提供新闻信息服务和主导解释的方式”的欢迎。如许市长说:“一个和谐的社会应该是有着良好的沟通和互动、互信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一个透明的政府,一个主动说话的政府,一个有强烈新闻意识的政府。政
府在关键时刻决不能失语。”许市长说的诚然有理,但窃以为“关键时刻”政府的发言也不能“失真”。

  “关键时刻”的“失语”可能会因为突发事件的“云盖雾罩”而导致谣言四起、流言横飞,引起各种猜疑和议论,而“失真”的严重后果则是政府失去了诚信和公众的信任。所以,在“关键时刻”不“失语”,履行的只是政府的一种职责,而尊重客观事实、不文过、不饰非,老老实实、原原本本地向人民讲真话、说实情,才能真正考量出政府的责任心和诚信度。

  时下不少地方的政府和职能部门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一些地方的突发事件和公众关心的重大新闻发布信息,这无疑满足了公众在第一时间获取有关信息的需求,也增加了政府的透明度。但是,我们也时常从媒体上看到,一些

矿难频仍的地区,连书记、县长对上都瞒报灾情,隐瞒真相,如此政府,即使在“关键时刻”能及时发布信息,但是他们能对老百姓说出导致矿难发生的真相吗?而在“关键时刻”隐瞒真相的不“失语”,又有什么意义呢?事实证明,“失真”的新闻发言,只能引起人民更大的不满,引起受害者的更大愤懑,导致更大的纷争,使矛盾更加激化,而且完全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可见,“关键时刻”不仅是不能“失语”,更不能“失真”。

  在“关键时刻”发言“失真”的主要原因,除某些腐败分子要掩盖自己的劣行、逃脱惩罚之外,大多情况是政府和部门的负责人害怕承担责任,担心一旦说出真相,就暴露了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和疏漏;或是担心对一些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如实公布,会引起公众的惊恐和社会的波动。也有一种情况是,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有意向政府的调查人员编造谎言,隐瞒真相,比如,前不久某地发生了氨气泄露事件,这本来是因为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企业领导重效益、轻安全所致,可是当事人却说这是设备检修时泄露的氨气;工人明明感觉被氨气熏了有一小时的时间,可是厂方偏说只泄露了一分钟。如果调查人员偏信了责任人的谎言,在新闻发布会上就会出现“失真”的情况。

  所以,为避免政府新闻发言的“失真”,作为政府一是要有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和勇气;二是要充分地相信群众,相信群众的觉悟和国民的整体素质;三是对报上来的材料要认真核实,保证“发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既不“失语”,也不“失真”才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要求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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