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菲:地方官,一个“大”字不能糊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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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8:36 浙江在线 | |||||||||
中文的“大”字恐怕无人不识。对于地方官员而言,如何理解“大”,如何看待“大”恐怕就不仅是文字功夫的问题。如今,一则关于山东省高密市正在修建大广场的消息就令人们对“大”字陡添几分忧心。 高密市修建大广场为何受到争议引发农民的怨气连连?据悉,这个大广场面积达670亩。高密市官方公开数字为603亩。按国家有关规定,一个中等城市的广场面积不得超过30
记者现场直击的状况是:在高密市大广场的西面正在施工,挖出的黄土下,掩埋着村民还没来得及处理的果树和被毁的农作物,一些桃树、苹果树被拦腰砍断,即将成熟的果子散落了一地。广场的南边是一片瓦砾,几个月前,这里还是上百户农民的家园。据悉,仅堤东村就拆迁了130多户。而对拆迁用地的赔款,据悉一亩只补2万元外加800元青苗补偿。非但如此,当地城管人员开来挖土机,后面跟着救护车,浩浩荡荡地围过来进行强行拆迁。(见《法制日报》2006年7月20日)媒体这段“现场直击”表明:在拆迁问题上,高密市有关方面给人们的印象似乎是“蛮志昂扬”。 事实不言而喻,在建大广场与处理民居住宅、农民生产生活问题上,高密市某些官员心中的“大”与“小”的判断十分清楚:在他们心目中,大广场才是大目标,大任务;而逾百居民数百民生充其量只是“小儿科”。解决“大”与“小”的矛盾,就得扬大弃小。可见,对“大”与“小”的歪曲,是导致高密不顾群众利益、引发民怨沸腾修大广场的症结。 一个官员心中的“大”与“小”如何掂量,从来就是人民公仆与人民公害的验尺之一。古语有云:“民以食为天”,讲的是人民衣食事情比天还大,“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同样讲的是民心具有扭转乾坤之力量。而几代中央领导集体,更是时时处处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胡锦涛总书记那句“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就是对人民利益大于一切的精辟概括。忠实于执政为民理念的官员,任何时候心中的“大”都只能是向人民利益倾斜。离开人民利益的“大”,不管是建什么大广场、还是搞什么大手笔、出台什么大动作之类的“大”,都只能是不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绩工程,都不可能得到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支持。一项得不到群众支持的工作也不能取得成功,这一点,既为民主革命历史所证实,更为现代化建设所证明。 按理,时下很多地方官都是具有大专、本科以上文化水平的人,而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也不少。但是在群众观念问题上一些官员为何表现得如此淡薄呢?在具体操作上为何常常会出现牺牲人民群众利益来换取“政绩”的事呢?原因有很多,但官员心目中对“大”与“小”的颠倒恐怕是一个重要原因。一旦把人民利益看成“小儿科”,把政绩工程看成“大于一切”,那么,必然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导致恶性循环。高密市以牺牲人民群众利益建大广场就是一个沉重的教训。 作者: 亦 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