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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艳:“警匪一人”是一个危险信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10:59 民主与法制时报

  □赵春艳

  王石宾案是典型的警匪勾结案。

  似乎已经形成惯例了,每每有涉黑团伙犯罪落网,首要分子一定会与公安机关有关人员有相当的关系,否则,黑恶势力不会坐大。譬如河南省宋留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吉林
省桑粤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辽宁锦州市董宝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王石宾开会时,在台上关于扫黑除恶的话题做报告时,一副人相,俨然正义的化身;下了台,在背地里,却完全干的是‘鬼’的勾当,就是一个黑帮老大。”在评选十大杰出民警时,有老百姓说永州“警匪一家”,想不到其实是“警匪一人”,身为公安局副局长的“警”原来正是最大的“匪”。

  如果说这些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是整个社会的毒疮,那么与他们勾结的个别公安人员就是肌体中的恶性肿瘤。毒疮是表,肿瘤才是真正可怕的。

  警匪勾结最初是那些犯罪团伙用金钱与美色贿赂警察,让警察充当他们的保护伞。另外,更有甚者,犯罪团伙直接派人打入警察内部,披上警察的外衣,从事黑社会的勾当。更“高级”的形式,便是一些警察见到“黑老大”风光、有钱,便自己直接组织人马,立起山头,当起“黑老大”。这些涉黑团伙中,白与黑结合形式多样,手段繁多,目的都是一个,那就是横征暴敛、恃强逞凶,称霸一方。

  警匪勾结对社会治安、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逐步升级,给“打黑”与反腐败斗争带来新的问题,更使群众对警察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产生质疑,严重侵害了政府的威信。因此,要敢于正视肿瘤,治疗毒疮,才能使社会肌体得到最大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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