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心:从中央通报的案件看卖官买官新动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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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9:37 浙江在线 | |||||||||
日前,中央纪委和中组部通报了7起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其中一起属升官无望、造谣中伤他人,另一起属离任前违反程序突击提拔干部。此外其他几起均与卖官买官有关。 少数干部卖官买官是个老话题,但这几起案件与以往有所不同,认真分析可以发现,它们都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卖官买官出现的新动向。
一类是钻制度的空子,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名、行卖官买官之实。被百姓讥称为“卖官书记”的陕西商州原区委书记张改萍,先后卖出了27顶“乌纱帽”。值得注意的是,她卖官的时间从2000年直到2005年,正是大力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时期。张改萍本来就是陕西省干部制度改革的受益者,在干部异地交流中到商州任职,当时博得了“第一个女市长”等几个“第一”的名声。在任期间,她假借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名,行卖官之实。在卖官过程中,张改萍并不总是“一言堂”,她很善于“运用”选人用人制度改革的“手段”。区纪委副书记陈某想当教育局长,借了30多万元送给张改萍。张改萍经过盘算,认为陈某在区上人头熟,肯定会有人支持,于是就定下搞“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会及区常委会上,她又带头投了陈某一票,最后让陈某如愿以偿。 另一类是利用改革和相关制度的监督漏洞,向有投票权的人打招呼、拉票甚至出钱贿选。如广西合浦县一名镇武装部部长为当选镇党委委员,向26名党代表拉票并给其中7人送去各300元;广东吴川市一名副镇长为在两镇合并后当上新镇的副镇长,宴请镇人大代表并送现金,虽未被列为候选人,结果也当选了。这些人实际上也是买官者,只不过其买官的对象,已从以往的极少数人甚至某个人,转向了人数相对较多的民意代表,属于一种新的买官手段。 少数干部的不法行为揭示出的卖官买官新动向,说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深化;说明选人用人制度还并不十分完善,相关的监督也有待加强。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尤其是要警惕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假改革、真卖官,把卖官买官“交易”程序化、合法化。要严格制度、细化程序,减少漏洞、加强监督,大力压缩个别人的“运作”空间,真正把选人用人的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 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拉票、贿选等买官新动向,同样不可忽视,危害也不可低估,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对相关制度特别是选举制度,不应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须知由谁选举、如何选举,怎么投票、怎样计票等等,往往是“细节决定成败”。 只有在真正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完善具体选举制度,才能形成一个既充分发扬民主,又能保证干部有机会公平竞争的选人用人机制。最后使广大干部既不必行贿买官,也不须花钱买票,只要凭着为群众服务的实绩,就能光明正大地得到提拔和任用,在更大的舞台上继续为群众服务,实现自己的理想追求与人生价值。 作者: 士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