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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杰:网上招生的进步与某些人的心理失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0:04 红网

  丁杰

    7月25日之后,经教育部调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与七大高校的“录取费”风波暂告一段落。截至目前,此问题尚无解决方案,而所涉高校和江苏省考试院均表示,如无解决方案,来年仍会继续“顶牛”(8月3日《新京报》)。

  高校不缴纳录取费,考试院不发放录取名册,两相博弈,没想到最终受害的还是考生:一些名校纷纷减少在江苏省的录取名额,而已被录取学生的注册和就业也都受到了影响。

  不交录取费就不给录取名册,这在北大清华等高校招生办的人看来,带有“

霸王条款”的性质。然而我们注意到,设立此条款的并非江苏一省,只不过相比较其它省份而言,江苏省更敢同这些名校较真,甚至不惜牺牲当地考生的利益。这就如同在菜市场里的讨价还价,菜贩嫌出价太低,宁可让菜烂掉也不贱价出售。事实证明,江苏省考试院这种“破釜沉舟”的气魄确实起到了作用,由于没有交费,中科大等校缺少2003、2004、2005年在江苏省的
录取名单
。“短兵相接”中,这些名校非但没有占到便宜,其整体的招生情况还将受到影响。

  但是,笔者想替这些“败下阵来”的高校问一句:凭什么要收取这样一笔钱?就因为以往现场录取时,高校招生人员的餐旅费用也都是由高校自己出,所以这笔录取费由高校支出也不为过?可是,网上录取不正是为了节省每年过于庞大的招生开支以及避免其中可能出现的“猫腻”吗?高校每年都会划拨出相应经费用于招生,但这笔钱也不能平白无故地花出去。“现在网上录取了,不应该交点钱吗?”这句话多少体现了一些人在高考实行网上录取之后的心理失衡。

  此外,考试院作为事业单位,花销由政府拨款,其费用的收取和使用为何不能公开透明?记者问及哪些高校未缴费,涉及多少金额时,负责人不愿作答。这又是何故?教育部的说法是,高校应当缴纳录取费,可对具体收费标准却无明确规定。因此出现了各地收费标准不一,且与当地经济水平不成比例的怪现状。考试院与高校间博弈多年,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利益,教育部为何不能主动出面调解?今年的问题解决了,可是明年呢?那些利益受损的学生怎么办?

  高考网上录取是技术进步带来的变革与创新,本应给招生工作带来更多便利,为学生提供更切实的利益保障。然而事与愿违,考试院和高校互不买帐,教育部无计可施,考生更是深受其害。究竟是不适应这种新的招生方式,还是这种变革与某些人的利益发生了冲突?如果是后者,那么老百姓们最为关心的医疗、住房问题,在改革的过程中势必也将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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