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评论 > 正文

李记:特殊群体的二胎特权应尽快革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0:09 红网

  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副巡视员段建华3日在接受广州电视台采访时透露,《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酝酿“变身”,现存的二胎4年间隔生育年龄限制有望取消。段建华说,除了规定的“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再婚夫妇,一方生育一个子女,一方没有生育过”等七种情况外,即使是纳税大户、投资大户、双方博士、海归都不能有额外的照顾,生育第二胎。(8月4日《新快报》)

  既然计划生育政策,在现阶段依然是基本国策,那么,生二胎权利的一视同仁,也同样是社会制度公正、公平的体现。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生二胎的特权依然被特殊群体觊觎,“基本国策”下的公正和公平,依然不能保证。

  据统计,想拥有二胎特权的中国家庭,在国内的社会等级中呈现了“两极分化”——走在两个极端,即收入偏低的农村人口和收入居高的富人阶层。农村人口一般采用“逃”和“躲”的方式,而富人对动辄数千数万元的二胎准生证,更愿意用金钱和各种直接、间接获得的“权利护卫”,来作为“挡箭牌”。

  以这个特殊群体中的富人群体为代表。因怀有各样的目的,富人们拥有的二胎特权,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他们或想方设法求得“绿卡”、华侨证明、外国国籍,或花钱“买”二胎准生证,使孩子的出生“合法化”,如此等等。

  表面上看,只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富人们用金钱购买的生育特权,似乎是个人的自由。只要他们能够付出因超生而交纳的费用,他们的特殊待遇就应该得到认可和认同。而实际上,富人们一方面是亵渎了基本国策至高无上的权威,另一方面,更是破坏了

政策法规赋予的所有人的公正和平等。

  一种观点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利益结构分化和利益主体理性意识的觉醒,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主体或目标群体,都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势必会影响到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有效推进和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效益也就变成了社会部分利益群体的政策收益和以权谋私的考量标准,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严重偏离制定政策的初衷,计划生育政策的目标也就难以真正落实,这样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效益也就大打折扣。

  某种程度说,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的施行,依靠的还是行政的强制力量。相当多部分人“多生”的意愿,是靠制度约束来实现的。笔者认为,富人可以金钱“购买”二胎特权,而普通人只能望而兴叹,这种鲜明的境遇反差,普通公众肯定会难以接受。它一方面会引起整个社会生育观念倒退和逆流,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困难;另一方面,富人这种行为势必会产生恶劣的示范效应,更是加剧了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因此,对特殊群体二胎特权的革除,是有关政府部门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作者:李记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