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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而立:警察“无利不早起”是个危险信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3:54 红网

  8月12日下午4时左右,山西平陆县发生一起群众当街吵架事件,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到现场却不问不管,混在人群中观看,最后吵架升级,当事一方将另一方一家三口砍成重伤。(8月12日人民网)

  报道刚在网上贴出,便引来网民板砖一地,当然是针对警察的。网民质疑最多的,是警察为什么对抓赌捉嫖跑得很快,而对处理殴斗等突发事件却缺乏积极性。网民的质问令人
深思:莫非警察也是“无利不早起”?

  联想到近来发生的两件事,让人不得不为之忧虑。8月9日下午2时,武汉市民张先生在一处广场被3男1女围殴打伤,先后到附近3家派出所报警,结果碰到一个怪现象:每家派出所都说事发地不归他们管辖。张先生一直跑到晚上8时,都没一家派出所接案。(8月12日《楚天都市报》)7月16日下午,黑龙江阿城市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一中年男子酒后持刀沿着大街见人就砍,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内,砍死行人2人,砍伤9人,后被几名勇敢的市民制伏。从市民第一次报警到警方最后出现,前后一共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期间打了30多个报警电话,警察就是迟迟到不了现场,而路对面不足百米处就是阿城市公安局,管这个地儿的和平派出所也在同一条街上。(8月3日《黑龙江日报》)

  警察抓赌捉嫖之后必定要进行治安处罚,罚款上缴与否,上缴多少,外人不得而知。不过,从以往的报道中看到,罚款留在自己手中,或上面返还一定比例资金的情况也是有的;此外,在处理赌嫖案件中,警察得到当事人或亲友的请托,予以关照,从中也是可以获得好处的。相比之下,处理斗殴之类的治安案件,“好处”就不多了,更多的时候还要冒很大的危险性。二者相衡取其利,警察“无利不早起”,网民的猜测并非毫无缘由。

  警察如果做到这个份儿上,那可真是世界上最好的职业。笔者想起了鲁迅的一则小杂感:要上战场,莫如做军医;要革命,莫如走后方;要杀人,莫如做刽子手。既英雄,又稳当。笔者再添一句,要威风,就当警察,抓赌捉嫖跑在前,制止打斗躲在后,既有钱花,还安全。

  警察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如果警察接警、出警还要权衡利弊,有利的就抢着上,没利的有危险的或退避三舍或作壁上观,就有愧于“人民卫士”的光荣称号,这样的警察同奸商有什么两样?

  危难之处显身手的好警察多得是,但确有一些警察有“无利不早起”的现象,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信号,值得注意。[作者:马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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