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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菲:不得隐瞒、不必隐瞒与不能隐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0:00 新华网

  亦 菲

  “不得隐瞒”、“不必隐瞒”与“不能隐瞒”是民政部近来关于灾情上报情况使用的三个概念。前者见于7月21日民政部发出《关于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对瞒报和虚报,民政部要求灾区政府要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见新华网7月21日电)后两者见于8月17日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接受媒体采访的一番“感慨”:自然灾害造成
的人员死亡,没有必要隐瞒,也不可能瞒得住。(见新华网8月17日电)

  “不得隐瞒”、“不必隐瞒”与“不能隐瞒”的概念同时见诸民政部文件和民政官员之口,可以推断,这是他们在救灾工作中碰到了棘手事情,也是绕不过去、回避不了的问题。三个概念其实都指向同一个问题,就是面对灾情,需准确上报及时上报。唯有准确上报,才能帮助上级机关负责官员正确评估灾情,正确部署救灾,准确发放救灾财物;唯有准确上报,才能把救灾变成促进社会和谐,避免干群关系出现矛盾的有效手段。因此,每当灾情发生,不管是民政部门或是各地相关政府机关,不管是人民群众还是媒体,都希望得到准确情况,而不希望见到虚假数字、虚假情况。

  问题在于,面对一宗灾情,不管是人祸还是天灾,真正切实做到准确上报,对一些官员而言,似乎比登天还难。从前些年的广西南丹

矿难到近年一些地方
安全事故
和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发生,人们都看到了其中的共同症结——轻则担心招致“形象受损”,重则担心官帽被。为了自身平安无事,一些官员绞尽脑汁将灾情“大灾化小,小灾化了”,则又是某些瞒报官员的共同手法。然而,正如民政部官员所言,现在有各种制度的约束,有媒体监督,有死者家属和群众的监督,任何情况都能很快大白于天下,灾害也不可能瞒得了。

  应该说,民政部官员“不必隐瞒”是源于“不能隐瞒”。

  而今,某些官员总打着“一灾当前,极力隐瞒”的算盘。之所以对灾情能对隐瞒抱有侥幸,原因大概是忽视了时下“不能隐瞒”的现实,而高估了自身“一手遮天”的本领。可见,讲“不得隐瞒”也好还是讲“不必隐瞒”也罢,恐怕真正起作用的还是要创造一灾当前“不能隐瞒”的气候。

  一灾当前“不能隐瞒”靠的是什么?关键是靠监督,这就是胡总书记6月30日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指出的包括舆论监督在内八种监督。其中,舆论监督既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也为许多事实证明可靠。或许由于舆论监督之效力,人们也往往看到这种怪象,每当灾情发生,一些地方“防记者”也成了抗灾的措施之一,有些官员甚至还提出了“防盗防记者”那样的荒唐口号。可见,舆论监督之路还很艰难。让舆论监督真正成为抗灾救灾的得力工具还需从上而下建立一个完整的机制。但是,为着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文明社会标志之一的舆论监督,确需要摆上各级议事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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