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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璐:农民的保命田不是领导家的菜园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10:30 新华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为建万亩蔬菜基地重点示范区,要求示范区内的村民大规模种植蔬菜,并将示范区的建设列为各有关乡镇、部门年度考核和平时重点工作考核内容。按照各镇要求,农民的土地一旦被划入示范区,就只能种菜,有的村甚至还被指定了种植的品种。除了蔬菜之外的任何农作物都不让种,否则就要被强行铲除。但由于不少农民种植的蔬菜销售不出去,只好用做饲料甚至任其烂在地里(8月19日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

  农民的保命田不是区、镇领导家的菜园子。我国《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民拥有承包地的经营、生产自主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俗话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原州区的“父母官”们到真有些为民作主的“胆识”和“气魄”,竟公然践踏法律权威,运用行政命令推行长官意志。我看,当地村民完全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当地政府赔偿经济损失。

  其实,类似原州区这样“官赏农业”侵犯农民经营自主权的事本算不上什么新闻,因为这在前些年可以说是各地农村普遍存在的现象。然而,此事发生在举国上下大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特别是各地鼓吹转变政府职能的当下,就显得特别具有警示意义。

  今年是新农村建设的开局年,不少地方政府都憋足了劲,希望能在开局年博个开门红。依照一般政府官员的惯性思维,他们最先想到也是最容易做的,就是充当“运筹帷幄之内,决胜千里之外”的指挥官。不论从已有的新农村建设实践看,还是从农村发展的实际出发,眼下农村的方方面面都需要政府的指导:村庄建设需要规划、种养结构需要优化、产业发展需要计划……可问题在于,政府应该如何发挥指导的作用,难道必须通过行政命令强行为民做主吗?

  单说原州区的万亩蔬菜基地建设。实施一乡一品,发展特色农业最早是借鉴日本的经验,事实证明这是一条促进农民增收、推进

农业产业化的有效途径。然而,建设专业村、专业镇必须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个是自身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历史传统等客观因素。一个则是农民是否自愿这个主观因素,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其实,我们不必讲什么民主决策的大道理,也用不着搬弄保护农民经营自主权的法律条文,单从地方领导的角度出发,以原州区建万亩蔬菜基地为例,退一步讲,就算当初区政府决策科学、高瞻远瞩,但如果只是其剃头挑子一头热,没有农民发自内心的认可和支持,万亩蔬菜基地照样建不起来。

  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基层政府则要寓指导于服务,积极转变自身职能,从原来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的“指挥官”,逐渐变成为经济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环境和良好公共服务的“服务员”。试想,原州区政府当初能够在市场调研、农技服务、销售网络建设上做足功夫,让农民真正看到发展蔬菜种植有利可图,那么还会出现如今这种农民赔本、政府失信誉的双输局面吗?(红网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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