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高跟鞋百米赛崴了谁的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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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2:00 山西晚报 | |||||||||
据《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19日,摩登百货海珠购物中心店门前人行道上离奇一幕:商家举办“穿高跟鞋百米赛”,参与者都有奖,引来不少女士追捧。众多市民指责主办单位妨碍了交通,比赛方式也无聊低俗,涉嫌商业炒作。 如果富人撒了一地的硬币,让穷人踩着高跷去捡,并说自己是在进行慈善事业,会不会犯了穷人的众怒呢?而商家让女性穿了7厘米以上的细跟高跟鞋进行百米冲刺,不是也缺
我想,如果没有名牌高跟鞋一双及1818元金钱做诱饵,绝不可能出现穿高跟鞋进行百米赛的荒唐场景,而一旦有了用金钱做成的诱饵,才可能引诱鱼儿来上钩,这是商家的伎俩,也是最有效最能够吸引眼球的促销方式,参加比赛的女性们,咋就看不出这是一种被人当枪使的阴谋呢?怎能看不出这是一个技术含量极低的商业噱头呢? 可是,笔者并不想责备那些参与比赛的女性,毕竟她们是无辜者,是被商家引诱以致被当成了枪使唤,没有商家预设的诱饵和陷阱,这些女性断不至于会冒着崴脚跌跤的风险而参加这样的比赛。 穿7厘米以上的细跟高跟鞋参加百米冲刺,很明显存在极大的风险,商家不可能不知道,可见这样的商家根本就没有任何商德可言,而没有商德的商家怎么可能还会有货真价实、诚信经营? 有关部门认为商家占用人行道用于商业活动确属违规。但问题仅仅是占用人行道用于商业活动这么简单吗?不尊重女性人格的账谁来算?无视参赛选手伤害的账谁来算?商家缺乏商德,难道管理部门没有干预的责任?显然,高跟鞋百米赛不只崴了参赛女性们的脚,更崴了道德的脚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脚。 李振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