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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木华:公务员的装扮体现一个城市的基本素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9:20 正义网

  成都诞生首本公务员“员工手册”,该手册对男女员工着装作了详尽规定:男员工着制服时,衣、裤口袋内不可装多余的东西,衬衣里面不可着棉毛衫、毛背心、毛衣,因寒冷需穿时,最多加一件‘v’字领的羊毛衫,“皮带颜色与皮鞋颜色一致,以黑色为标准”,上班前禁吃带异味食品。(《华西都市报》9月5日)

  这样的规定,似乎已经有些苛刻了。其要求的严格程度,甚至超过了《国家公务员
行为规范》里的规定,但笔者以为,衣着得体,举止得当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养。在职业场所,胡乱穿衣,也是一种不文明的表现,和衣衫褴褛相比,两者并无二致。诚然,穿衣打扮有着很强的私人色彩,在私人空间里,如何穿衣打扮别人也无权过问,但在工作及公务范畴里,穿衣打扮就不能不顾及他人的感受。穿着随便,比如穿吊带裙,看上去很“美”,但对于来此办事的百姓来说,如此穿衣打扮是对他们的不尊重,也很难让人产生信任感,甚至会让人觉得轻浮,是一种不“美”的表现。

  有些人认为,穿得露不露,透不透,穿得规矩不规矩和干工作没有一点关系。甚至还认为“穿的正儿八经就能办好事吗”,言下之意是我不穿职业装同样可以干好工作,因此工作的时候穿得裸露是合理的。这样的逻辑是可笑的,按此逻辑,不穿衣和穿衣工作效率也几乎相同,那么是不是可以工作的时候赤身裸体呢?这样的逻辑其实是把礼仪实用主义了,好像好礼仪必须是和“办好事”息息相关,其实,礼仪更重要的是体现一种文明,是一种社会优良秩序的保证。

  在工作场所,就应该穿职业装,这在世界各国都是通行的惯例和礼仪标准。规范统一的职业装束不仅能给人以美好的感受,同时也能时时刻刻约束

公务员,提醒公务员,让他们有强烈的约束意识。在我国,由于礼仪教育方面的缺乏,很多人根本不分职业装和生活装。把生活装的美套用到职业装头上,这完全是张冠李戴。随着我国国民的国际交往日益增多,以及2008
北京奥运
会的到来,培养国民养成一种文明的职业礼仪习惯已经刻不容缓。否则在交往中会导致外国友人的误解,也不利于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树立一种良好的形象。

  公务员的形象最能体现一个城市的面貌,因此,对公务员进行职业文明礼仪上的规范和限制,绝非厚此薄彼,更不是侵犯公务员的自由。一个城市要向现代化迈进,就离不开现代化的礼仪,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市民都能很好地理解和尊重各种各样的礼仪,特别是公务员,是一个城市的形象代表,应该做好带头作用,遵守看似苛刻的相关规定,实际上,当公务员都穿着统一规范的装束在

为人民服务的时候,不仅会让百姓感到赏心悦目,也是城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体现的正是一个城市不同寻常的素养。

作者:欧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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