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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我们为什么需要最低工资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30 国际在线

  作者:乔新生

  现在全国各地普遍推行最低工资制度,目的是保护在职职工基本的劳动权利。但是,在学术界有一部分人坚决反对实行最低工资制。他们的理由是,最低工资是为了维护低收入的贫穷工人的利益,可到头来却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找不到工作。因为实行最低工资制以后,用人单位可能会减少工作岗位,那些本来可以在城市就业的农民,由于岗位缺少而不能够转
为工人。部分经济学家认为,最低工资制最早来源于美国的福特汽车公司,是福特公司的老板为了笼络人心而设计的不合理制度。而且这项制度实施后,越来越多的工厂成立了工会,工会组织不断要求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样一来就迫使越来越多的人丧失了潜在的工作岗位,导致整个社会处在一个盗窃猖獗的混乱状态。

  还有一些西方经济学家认为,现代社会生产要素之间的组合方式日趋多样化,计件工资、分红合约(让劳动者参与分红)的出现,使得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结合越来越灵活。如果实行最低工资制,那么,分红合约和计件工资制就难以发挥作用。而计件工资制和分红合约恰恰能够减少失业,吸纳更多的人从事劳动,从而使他们获得最基本的生存保障。

  随着我国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上述观点越来越有市场。那么,国家是否应该制定最低工资制度呢?从完全自由竞争假定来看,生产各要素之间的配置必须接受市场的检验,所以,政府不宜设置具体的制度,影响生产要素之间的合理配置。但问题的症结恰恰就在于,资本雇佣劳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在资本与劳动之间的“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失去了最起码的讨价还价权利,他们除了出卖劳动力之外,变得一无所有。所以,现代政府必须首先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谈判设置基本的保障条款,以确保劳动者的利益不受损害。最低工资制度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当然,最低工资制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来源于民主博弈。在个别情况下,不合理的最低工资制,可能会对生产要素的自由组合构成障碍。解决的办法是,根据各个国家的实际需要,随时调整法律制度,以确保在维护劳动者最低生存条件和生产要素科学配置之间,实现动态的平衡。

  如果按照某些经济学家的理论,那么,国家也不需要税收制度,不需要政府干预,因为这些制度都可能会抑制投资者的积极性。但现实情况正好相反,越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其税收制度越完善。在西欧一些发达的国家,政府利用税收建立了一系列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确保公民能够安居乐业。

  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之后,可能会影响某些行之有效的传统用工制度,譬如,可能会对计件工资制和分红合约带来一些影响。但是,在打破传统的制度平衡之后,人们会创造出更多新的生产要素组合方式,在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利益与激发投资者的积极性之间,实现良性的动态要素分布。

  有一些学者夸大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紧张关系,面对保护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法律制度,他们有些张皇失措。其实,经济学是实现人类自身价值的科学,经济学不排斥公平,只有在坚持公平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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