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性文明公约咋像性开放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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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41 红网 | |||||||||
9月19日《楚天都市报》报道:9月18日,中国性学会首次出台了《中国公民性文明公约》(讨论意见稿)。如果该公约正式出台,将成为人类文明史上第一个性文明公约。 笔者真感到奇了大怪了,中国性学会何许会也?它是政府行政组织,还是国家权力部门?有资格让全中国人都按照他的公约行事吗?
人类文明史上大约没有产生过什么性文明公约,其原因大约是因为合法的文明的性关系只存在于夫妻之间,夫妻之间的性关系是不需要什么公约来约束的,这就好比家庭吃饭的饮食文明不需要一个什么公约来约束是一个道理,酸甜苦辣咸我自知,干你何事?夫妻之间的性关系文明不文明,滋味自知,干你性学会何事? 细分析这个性文明公约,笔者倒觉得它像极了性开放的公约。拥有不同性取向的人,享有平等权利,这就是说让同性恋者走上大街,开了同志客栈,是合法合理的,别人不得干涉,这是一种什么景象?又是多么荒谬的“理论”? 倡导一对一的性关系,减少性伴侣数量,避免同陌生人发生性关系。这样的话暗含着的意思是什么?现行法律及道德观念不是倡导,而是法定一夫一妻制,不用你倡导,天下人都知道,都在自觉执行,你一倡导,言外之意不就是滥交也没啥,只是没按照你的倡导来而已,嫖妓也没啥,只是违反了公约倡导精神而已。而减少性伴侣数量,避免同陌生人发生性关系,这样的条款近似于诲淫,试问,怎么个减少法?某人从1000个性伴侣减少到100个,就是遵守性文明公约的模范,还要颁给他一个大大的奖章不成?避免同陌生人发生性关系,除了妓女会这样做之外,恐怕全都是强奸行为,难道性文明公约可以约束强奸犯? 倡导多元、平等的性观念,为人的性和身体赋予正面价值。性怎么个多元法?还是那句话,夫妻之间的性关系一对夫妻一个模式,怎么就不多元了?现在没有妻妾制度,又何来不平等的性观念?性和身体谁又说有反面价值了? 至于性文明公约最后一条:尊重中国和世界其他民族的多元性文化。反正笔者没有见过哪一个中国人不尊重别国的性文明性风俗,也没有哪一个外国人干涉过中国的性文化,这样的条款是否还有其他鄙俗如我之人不能理解的涵义? 至于对青少年开展性教育,提倡使用安全套,学校早已在做了,夫妻之间已经用了几十年了,用得着你性学会来啰嗦吗? 因而,不管你这个学会宗旨如何,职能如何,你既没有权力要求公民执行你的条款,更不能假公约假文明之名,行诲淫、诱导性开放意识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