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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言:富豪征婚,干卿何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0:34 红网

  19日,一名自称拥有上亿资产的民营集团董事长在广州日报要闻版上大幅刊登征婚广告,要求对方年龄22-30岁,皮肤相宜,无婚史等等。花十几万登一个如此“大手笔”的征婚广告,堪称史无前例,有读者说富豪征婚是利用手中的金钱占有社会有限的资源(靓女),无异于古代帝王利用皇权“选妃”。(9月20日《信息时报》)

  一不干卿事:广告。广告征婚如今已成为一种极其正常的现象,是尽可能地扩大寻
找另一半的范围。在当今社会,有谁不是挑了又挑,尽力想找到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或是“窈窕淑女”?普通人可以做征婚广告,富人为什么就不能呢?想来引起人们如此的“关注”,是在于他的广告是半个版,而且还是广州日报的要闻版,而且还是“史无前例”的。但是不管广告多大,只要是合法的,就不干卿事。

  二不干卿事:有钱。引人“关注”的,除了“史无前例”的广告篇幅和重要版面外,还在于它花了十几万元。所以,有人就说,登这么大的广告,是为了显示自己有钱。更严重的说法是,利用手中的金钱占有社会有限的资源(靓女),无异于古代帝王利用皇权“选妃”。这哪跟哪啊!首先,不管广告花了多少钱,那是人家自己的钱,爱怎么花怎么花。其次,如果不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女孩子,扩大挑选余地,登征婚广告干嘛?再说了,选妃是征,不愿意都不行;而征婚是你看中了还得别人愿意。因此,花多少钱登广告,如何显示自己有钱,也不干卿事。

  三不干卿事:年龄。有人说,征婚人已届中年,且已

离婚,却要求女方年轻靓丽无婚史。这样的征婚本身就是将男女双方置于一个不平等的层面上,这种不平等是基于金钱基础的,说到底是一种“金钱婚姻”。呵呵,不是误解就是无知,征婚不是结婚,找到了对象还要谈恋爱,这“金钱婚姻”的定义下得太早了吧。再说了,人家82岁能找个28岁的,这45岁的找个30以内的又有何妨?况且,婚姻与年龄无关,与感情有关。因此,这也不干卿的事啊!

  富人广告征婚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而今却变成了一件社会事件,真是令人目瞪口呆。认真地想一想,我们在评头论足、“深挖根源”的时候,是不是仅仅因为他是一个富人?是不是一种金钱多寡上的心理落差和吃不着葡萄葡萄酸的不平衡的心理在作怪?如果不是,那是不是一种无聊的心理在作怪?现下社会的一个怪现象,就是总爱热衷于拿别人的私事当公众的事来说。也学一下扣大帽子,这是不是也是揭人隐私,有侵权之嫌?

  富人也好,穷人也罢。征婚乃是人家的一件私事,只要不违法,只要不有违社会基本道德规范,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和方式来行事,那是人家的自由,用不着我们来评头论足,更不能想当然地扣帽子。换句话说,这婚姻大事,不仅是个人的喜事,也是社会的喜事。在这样的喜事面前,我想,干卿的事只有一个:不要无聊地去打扰他,给他一个良好的祝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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