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商业活动不出警值得商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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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8:26 浙江在线 | |||||||||
以往举办大型活动,公安机关往往都要出动大量警力来维护安全秩序。今后,这一现象将在杭州市得到彻底改变:公安不再出警直接维护商业活动秩序。(9月21日新华社) 明星演唱会、体育比赛等各种商业性活动,现场都能看到大批警察的身影。很容易让人纳闷:作为公共资源的警察,怎么能为商业活动干活?尤其是,在当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叫停这种做法,确有其现实意义。
不过,在笔者看来,这种做法值得商榷。报道说,公共资源应用于公益事业——这句话如果不是记者的笔误,就很让人费解。警察难道只是因公益事业而存在? 此处的公益事业可能相对于商业活动而言,并由此认为,作为公益事业,各级政府举办的庆典和纪念性大型活动,还是可以出警的。但即便如此,还是令人生疑。警方出警是以公益为标准,还是为了预防安全问题?比如,路上行人并非出于公益目的,但交通警察依旧应上街维持秩序。 因此,判断该不该出警,应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因为,无论是商业活动,还是公益活动,只要可能会出现安全事故,都是社会治安问题,都将危及纳税人的安全,而预防这些问题,警察义不容辞。 安全事故并不会因商业活动而走开,也不会因公益活动就多多光临。只要人多就容易出现安全问题,当然,我们可以责成活动组织者加强安全工作,但警方并不能因此袖手旁观,更不能因为是商业活动就当甩手掌柜。 再说,各种商业活动都是合法举行的,只要照章纳税,遵纪守法,就应该像所有的活动一样,受到作为公共资源的警察的保护。而且,无论是商业活动,还是公益活动,任何安全问题危及的都是纳税人,而保护纳税人则是警察的责任。至于说警力不足,这跟商业活动没有关系。就是商业活动不出警,警力不足仍旧是个现实。况且,商业活动不出警,也是警力不足的一个后果,不能因此颠倒因果关系。所以,对于杭州市这一决定,我觉得各地还是不要效仿为好。 但愿,“商业活动不出警”只是一个错误的或者不够全面的报道。 作者: 王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