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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豪客:电价又要涨,领导屁股坐哪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1:37 南方网

  南方论坛 汝州豪客

  据广东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在出席由广东省政府纠风办和广东电台联系举办的广东《民声热线》时说,“2006年,煤价、油价不断上涨,即发电的上游产品成本不断增加,如果电价再不涨的话,发电企业将难以为继,因此,居民电价作适当上调也是合理的。”

  看见今天报纸上的这个消息,开始觉得好可怕。因为“如果电价再不涨的话,发电企业将难以为继”,也就是说,发电企业如果难以为继,不发电了,或者供电减少了,我们可能就会没有电用了,不但不能上网了,甚至要没有电灯用了。然而,我们已经习惯了用电灯,习惯了上网,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同意电价上涨。而且,孙局长同情地告诉我们,“电价的调整将会充分考虑到老百姓的声音及承受能力,争取在年内召开听证会研究到底应该涨多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广东电价上调幅度将低于每千瓦时2.87分,目前,广东城乡的居民用电量只占总用电量的15%,而今年7月,广东商业、工业用电每千瓦时已上涨了3分钱,为了平衡,城乡居民用电的上调幅度将不会很大,所以请广大居民放心。

  但是,再看看今天报纸上披露的《同一电力局同工收入差10倍》(内容是说,河北泊头市供电局的高级工程师李刚在9月29日拿到700元的过节费,还愤愤不平,因为“一局两制”,有的人同属一局同样是高级工程师则拿到7200元)的情况,我就觉得所谓“如果电价再不涨的话,发电企业将难以为继”的理由,根本不是那么子回事。因此,对于电价上涨,我这个“广大居民”之一还是不能放心。

  我不放心,倒不是因为居民用电的上调幅度有多大(我想最多也不会超过3分钱,一个月用200千瓦时也不过多支出6元而已,确实是像孙局长说的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然而问题在于城乡居民用电的价格应该不应该“上调”。

  据2006年9月14日发表的《“十五”期间广东能源开发利用成效明显》(www.gdstats.gov.cn/tjfx/t20060914_40378.htm)一文说,2005年广东全社会用电量2673.55亿千瓦时,(根据“广东城乡的居民用电量只占总用电量的15%”计算,不过只有不到140亿千瓦时),而网内火电供电标煤耗从365克/千瓦时降低到353克/千瓦时,单位发电煤耗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降低空间(据说,目前中国平均每千瓦时供电煤耗比发达国家高60克到70克标准煤,线损率比发达国家高2%到3%,主要电力企业劳动生产率不到世界先进水平的1/3);另外,2005年最高错峰负荷达到662万千瓦,损失电量74亿千瓦时。 由此可见,所谓“如果电价再不涨的话,发电企业将难以为继”的话是不符合实际的,是糊弄老百姓的。

  即使发电企业难以为继,难道只有走涨价而且是居民用电涨价这一条路吗?当然不是。

  第一,广东商业、工业用电每千瓦时已上涨了3分钱,超过了国家相关规定,广东电价上调幅度将低于每千瓦时2.87分的标准,而“广东城乡的居民用电量只占总用电量的15%”,因此,居民用电上涨不上涨对发电企业影响不大;

  第二,更重要的是,发电企业大有潜力可挖,只要把供电煤耗降低下来一点就是一笔不小的钱;提高管理水平,把线损率和损失电量减少一点,也是一笔不少的钱;另外,如果把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半,达到先进国家劳动生产率的2/3,那效益就更加不得了。这三项加到一起,还用得着提高电价吗?由此可见,电价上调不合理的。

  电力系统是公认的“暴利”行业,现在又还要涨价,有关部门的屁股究竟坐到哪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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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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