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菲:讲和谐要理直气壮地反对和稀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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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0:00 新华网 | |||||||||
亦菲 作者文集 10月15日,宜昌市召开以传达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的领导干部大会上,市委书记李佑才严肃批评宜昌夷陵区交通局为因经济问题被纪检双规后开枪自杀的副局长吕某举行了遗体告别仪式。李佑才称,这事是什么情况应该很清楚。奇怪的是,夷陵区交通局却为吕某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局长还糊涂地为他讲生平,大讲其成绩,组织30多辆车送葬,100多
尽管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开枪自杀的吕某还没有最后定性,但吕胆敢违法私藏枪支,在双规期间又胆敢用枪口对准奉命对他执行双规的工作人员,最后开枪自杀,这一系列反常现象,已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吕至少是个涉嫌违法的官员,是个素质品德很差的官员。因此,对吕执行“双规”是完全必要的,是打击腐败推进社会和谐的必要手段。透过宜昌市委书记李佑才这段批评的话,人们同样感到一种不良的社会现象正在袭向党政机关和官员队伍,这就是“和稀泥”。 像夷陵区交通局这类“和稀泥”现象称得上比比皆见。比如,一旦纪监部门立案调查某个官员,马上就有人通风报信;一旦某执法部门对某企业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惩处,马上就有人上门说情;一旦某领导对某种不良现象进行严肃批评,马上就有人私下为被批评者打气。 何谓“和稀泥”,就是阉割了原则糊涂了是非标准。一个原则性问题,用“和稀泥”的立场处理必然是“剪不断理还乱”;一个事关人民群众利益、事关大局的事情用“和稀泥”方式去处理,只能是伤群众的心,损害国家的利益,造成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隔阂。因此,“和稀泥”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精神相悖的一种有害现象。 对照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与“和稀泥”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此外,对照全会公报中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论述,与“和稀泥”更是“水火不相容”。显然只有加强对官员的监督,才能确保执政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到领导核心作用。因此,面对部分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就需要旗帜鲜明用党纪国法来打击腐败、促进和谐。只有惩治腐败的极少数,才能保护绝大多数,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和谐。 发生在夷陵区为畏罪自杀官员送葬的怪象告诉人们,宣传和谐精神,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是要划清与“和稀泥”的界限,不能把“和稀泥”与和谐混为一谈。讲和谐,要理直气壮地反对“和稀泥”。 相关专题: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