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重建
地震灾区司法生态一年间
当最初的伤痛和茫然过后,灾区群众面临着重新生活的问题,一些利益纠葛渐渐呈现出来,大量的民事关系,如宣告死亡、失踪,银行存款、财产继承、合同履行等,急需通过法律程序依法予以确定。
灾后一年的重建与重生,也是离不开法的精神和法的支撑的重建和重生。
5.12汶川大地震,在摧毁一座座城镇的同时,也让当地的司法系统和法治秩序损失惨重——司法机关人员死伤、案卷被毁。
更严峻的挑战是,巨灾之后难题丛生,而现有的法规,在应对空前灾难下的非常态司法环境时,空白频现。
在汶川大地震发生不到半月,灾区法治秩序受破坏的现象已然出现——盗窃遗留在毁损建筑物内的财物,抢劫或抢夺孤身受灾群众的财物,诈骗受灾群众物品⋯⋯灾区政府以“严打”姿态勉力维持秩序。
当最初的伤痛和茫然过后,灾区群众面临着重新生活的问题,一些利益纠葛渐渐呈现出来,大量的民事关系,如宣告死亡、失踪,银行存款、财产继承、合同履行等,急需通过法律程序依法予以确定。
如何依法救灾、依法重建;如何在废墟之上、悲恸过后,用法治的理性和公正,恢复灾区的正常节奏,消弭不安与焦虑;更进一步,如何在付出巨大代价之后,让我国应对紧急状况的法规更完善、为公民编织更周全的保护网——这些,都是地震周年祭时,在追忆那些动人瞬间的同时,需要我们冷静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灾后一年的重建与重生,离不开法的精神和法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