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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百名导游因与旅行社利益冲突上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9日15:05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吉安导游“罢工”风波

  引发旅行社和导游角力的原因,表面上看是新《旅行社条例》的出台,而实际上是旅行社和导游都在寻求利益的再分配和新的生存逻辑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陈安庆 | 江西吉安报道

  导游方志华到现在还不清楚,究竟是谁把自己踢成了软组织挫伤丙级。

  5月29日中午11点,适逢端午节假期,江西吉安的众多导游停止带团,自发组织在吉安茂盛宾馆开了个房间,发放由山上一购物点赞助的粽子。导游们聚在房间内,控诉旅行社的不公。

  方志华等人,忽然听到走廊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随后她看见20多名旅行社老总朝房间走过来。

  女导游们见状迅速回到房间,将房门反锁。方志华走出房间,察看情况,但与试图闯入房间的人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

  混乱中,方志华挨了两个耳光。宾馆房间的木门也被撞开,拉扯中,方志华的腿部被踢了一脚;另一名导游宁燕后脑勺被打。

  这起旅行社与导游的冲突事件,迅速升级。当天下午1点钟左右,吉安本地的100多名导游,拉着“严惩凶手,黑心旅行社老总纠集黑社会暴打导游”的横幅在市政府门前集体上访。

  这则简单的打人事件,经过网络传播,迅速变成了轰动全国旅游界的一起热点事件。

  导游“罢工”

  旅行社与导游的利益再分配问题,成为矛盾的爆发点。而引爆这一事件的起因,在于2009年5月3日起实施的《旅行社条例》。

  新的《旅行社条例》实施以来,在带团风险依旧未能降低的情况下,导游觉得自己的负担加重了。因此,吉安的导游们觉得,有必要成立一个自己的行业协会。

  5月13日和20日,吉安的导游两次召开会议,积极、干练的方志华被推选为导游协会“筹办委员会”的临时负责人。

  由于筹办导游协会需要对导游身份进行确定,5月26日,方志华在茂盛宾馆开了一个房间,登记想加入协会的导游名单。

  在吉安市青年旅行社总经理杨三勇看来,“筹办委员会”拿着导游的导游证,只是为了与旅行社对抗,从而胁迫旅行社和旅游局,接受他们的一系列条件。

  杨说,导游协会筹备组开大会,交证的导游每人交100块钱会费,如果不交证的,就交500元会员费。

  5月28日,农历端午节,杨三勇等人得到告急通知,大部分导游都不带团了,已经形成了罢工的势头。

  导游“罢工”并不是致命的威胁。杨三勇说,让旅行社老总们气愤的是,竟然有导游直接在井冈山甩团(放弃带领旅游途中的团),“一个导游把团带到井冈山后,他真的甩团了。对于旅行社而言,把客人扔到火车站、飞机场是最可怕的事。”

  杨三勇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从5月25日到29日短短4天的时间,吉安绝大多数的带团导游都突然停下了工作,各大旅行社频频告急。

  5月29日,旅行社老总们紧急召开会议。经21位旅行社经营者商讨,决定去茂盛宾馆导游协会筹备组临时聚会的地方交涉,勒令导游们“停止收缴导游证”。

  在赶往茂盛宾馆的路上,杨三勇和旅行社老总们决定,除了拿回导游的证件,还要把“非法所得”也收缴,然后把“导游协会筹办委员会”的负责人扭送到公安局。

  杨三勇告诉本刊记者,他们甚至想到了,如果有男导游在,暴力事件难免发生。而根据方志华的说法,杨三勇在认出了她后,便命人扇了她两巴掌。在筹办委员会临时开的宾馆房间里,冲突升级,多名女导游与旅行社的人发生肢体冲突。

  行业潜规则

  方志华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她曾是受雇于杨三勇旅行社中的一名导游,由于在一次带团中遭到游客的强烈投诉,她被临时换掉,那次带团她为旅行社垫付的700元也一直未能报销。之后,杨三勇便不再让她带团,她一气之下便离开了杨的旅行社。

  而杨三勇称,他只是认出了方志华,并没有叫人打她,“但争执的现象是有的”。见势不妙的方志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方志华被踢的腿伤,被认定为软组织挫伤丙级。她说,杨三勇已向她赔偿了610元,但直到现在,当地派出所仍未对这起治安案件做出最终处理。

  百名导游在市府门前上访后,吉安市主管旅游的副市长李庐琦也紧急赶到了现场。随后,吉安旅游协会负责人向导游公开道歉。

  在当地政府组织召开的协调会议上,方志华以及另外几个导游也被邀请上台发言。方志华说,当天晚上,一个发言的男导游接到了恐吓电话。

  “旅游局邀请我们去协商处理此事,但接到恐吓电话后,没有一个导游愿意去谈了。”方志华说,5月31日,她将集中收来的102本导游证,上交吉安市旅游局后分还持证导游。

  方志华坦言,导游们的想法是成立一个协会,能跟旅行社协会平起平坐,希望有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

  在方志华看来,《旅游新条例》的颁布,让导游的收入锐减,“打个比方,在以前,带一个20人的旅游团,进一家购物点后,每人收10元钱,共200块钱。假如客人买了1000元的东西,扣除200元剩下800元,按10%返还,我们总共就可以得到280元回扣。现在,同样带一个20人的旅游团,进一家购物点后,每人也要交10元钱,但这钱要分一半‘旅游景点推广费’给旅行社。也就是说,我们的收入平白无故地减少了100元,只能得到180元。”

  然而,无论是以前的“280元”,还是现在的“180元”,都并非导游一个人的收入,“要分给司机和全陪在内的三个人。”方志华介绍说。

  “事实上,所谓人头费和佣金,冠冕堂皇地说,它是一种销售手段。但其实早已被纪检部门认定为商业贿赂,这是旅游业内的潜规则。”吉安市旅游局副局长龙自然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龙自然介绍,在新规实施以前,如果游客没意见,旅行团一天可以进入多个购物点。但新条例实施后,导游一天最多只能进入一个购物点。

  方志华说,导游相对旅行社是弱势群体,全国的导游,除了极少的旅行社外,其他的都没有底薪。吉安的导游,连基本的社会保障都没有,每年还需向旅游局交纳高额管理费用。

  井冈山海外旅行社董事长易明东对《瞭望东方周刊》说,本地导游的带团费一般是每天30元到50元,导游行业协会筹备后,导游们“抱团”叫板向旅行社施压,一度要求本地旅行社将带团费用上调到每天100元至200元,“原因是他们进购物点拿‘人头费’和‘佣金’的数量大减。”

  据方志华介绍,很多导游带团前还必须垫付20%的“团款”,主要用来为客人购买门票等。在游客确认旅游“满意”后,这些钱再由对方旅行社支付给这边带团的导游。吉安市旅游局副局长龙自然告诉本刊记者,旅游局有明文规定,旅行社不得将“团款”转嫁给导游。

  易明东则向本刊解释,让导游垫付20%的“团费”主要是怕导游在工作中出问题,就相当于一个担保;其次是由于对方旅行社没有给那么多现金,为了保证到时能及时要回这笔钱,就让导游对游客施压,到时候把这些钱收回。这也是旅行社的无奈之举。

  利益再分配

  龙自然向本刊介绍,2009年甲型流感肆虐而来,再加上金融危机,旅游行业遭遇重创。新条例将压力施加给旅行社,旅行社又转嫁给了导游,导游的发展空间已经越来越狭窄。新条例规定,禁止私自增加购物点,这无疑是对潜规则的毁灭性打击,“新条例的实施势必会压缩旅行社的利润率。新规出台后,旅行社也要参照执行,不能欺骗诱导游客,如果违规,要受到最高50万元的重罚,这只能令旅行社千方百计压缩成本,不可避免损害了导游利益,最终成为吉安导游与旅行社冲突事件的爆发点。”

  杨三勇和易明东等多位旅行社经营者告诉本刊记者,导游向旅行社争取自由操作空间,是引发此次冲突的关键。

  龙自然说,在新颁布的《旅行社条例》中,再次明确和规定了“不得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即使是既定行程,也要征得游客同意。

  “之前按行业的潜规则,导游只要交一定的钱,带团去哪里旅行社都不管,如果出了事由导游自己负责。那时的游戏规则是,购物点按顾客人头和花费的金额付给导游佣金,各个购物点给付的标准不同。”杨三勇说,“后来购物点越来越多,这种状况演变成为导游给各个购物点施加压力,每次带团出来前给各个购物点打电话,谁的出价高,就去谁那里购物用餐。”

  “预备成立的导游协会就提出,旅客的用餐必须要交给导游来订。导游为什么要订餐呢?其实就是利益所图。”杨三勇透露。

  “这个不仅仅是吉安的问题,全国都存在。”易明东说,引发旅行社和导游角力的原因,表面上看是新《旅行社条例》的出台,而实际上是旅行社和导游都在寻求利益的再分配和新的生存逻辑。

  曾经在2006年出版《叫我如何不宰你》一书、揭露旅游业黑幕的邬敬民,被公认为“导游界的叛徒”。

  邬敬民认为,《旅游新条例》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并没有真正涉及到行业混乱的根源,目前的旅游业,说得再简单一点就是想让游客参加二次消费,在旅游途中多花钱,导游从中收取回扣,“但这一切不能完全怪罪在导游身上,他们的行为背后隐藏着很多的社会问题。”

  事实上,这次事件对吉安旅游业还是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据易明东介绍,事件曝光后,吉安许多导游流失到了外地。海外旅行社也不例外,由于部分导游流失,他不得不从南昌挖了5名导游过来。■

  (实习生张义、雷宇对本文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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