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清芳:获称中国医疗维权第一人

2014年03月12日17:07  中国周刊

  高敬德:中国药品打假第一人

  (2003年)

  □维权身份:药品销售

  □维权背景:2003年11月,高敬德和表哥均吃了医院开的治疗脂肪肝的药“天胡荽愈肝片”,结果两人均出现不良反应。

  □维权故事:经到药品生产地暗访,他发现所吃的“天胡荽愈肝片”是假药,向药监部门举报,并使造假者得到成功查处。由此,他开始走上药品打假之路。3年多来,他辗转上海、杭州、南京等多座城市,连同在无锡的本次行动,他一共进行药品打假180次,其中152次将非法从事假药经营的单位被立案查处。 

  □社会意义:使人们关注假药,并提高了人们打击假药的意识。

  陈晓兰:揭露医疗行业潜规则

  (1997年)

  □维权身份:医师

  □维权背景:1997年,陈晓兰偶然发现自己任职的医院在使用一种叫“光量子氧透射液体治疗仪”的医疗器械。陈晓兰发现,多数打过针的病人没有留下病史记录,这意味着无法证实这种针是否会对人体造成潜在危害。不久,她又发现与这种治疗仪配套使用的“一次性石英玻璃输液器”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登记号等是假的。

  □维权故事:为了打击层出不穷的假冒伪劣医疗器械,陈晓兰决定自己当受害者,不惜以身试针获取假劣医疗器械证据。在9年不懈的艰辛举报生涯中,陈晓兰两次无奈地使自己成为受害者。

  □社会意义:陈晓兰荣登2006年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特别节目“3•15红黑榜”,当选“年度质量先锋人物”。这种对社会问题的冷漠正在发生改变,像陈晓兰这样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国活动家们明白他们的合法权利,他们的勇气正在悄然改变着中国。

  鲍清芳:中国医疗维权第一人

  (2010年)

  □维权身份:法院义务调解员

  □维权背景:当时,《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医患纠纷的复杂性,不能够充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个别医生和医疗单位由于不负责任造成医疗事故,而又推脱责任,拒不承担责任,消费者维权非常艰难。 

  □维权故事:2003年鲍清芳19岁的小女儿在邯郸某医院因事故失去生命,从此,她走遍邯郸、石家庄、北京的各个相关部门。三年后,她获得了赔偿,主治医生被判刑,此事一时引起全国媒体聚焦。最后她将所获赔偿全部捐给希望工程,并促使卫生部补充修订了相关法规。2010初,因偶然机缘,她请缨到法院做了一名义务调解员,南和人尊称她“鲍大娘”,

  □社会意义:这个医疗纠纷事件最后的解决促使卫生部在修订补充《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时规定:对医院病案,病人有权复印保存,原件由医院当场封存,对医疗事故鉴定如不认同,可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解决。

  李刚:状告牙防组第一人

  (2005年)

  □维权身份: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

  □维权背景:中国牙防组认证,是当年很多口腔护理用品最具煽动性的诉求点。实际上这个牙防组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资格。

  □维权故事:2005年9月26日,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法学博士李刚起诉全国牙防组对乐天口香糖的认证有欺诈消费者之嫌。2006年11月,国家认监委与卫生部共同叫停“全国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社会意义:2006年8月,国家认监委正式对外宣布,清理各类认证机构,对现有的名为认证,实际上又没有在认监委正式注册的机构将区别对待。对部分市场认可度高、操作比较规范的认证机构进行改造“收编”;部分借用认证生财、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机构将被叫停。2007年4月,卫生部发出公告,撤销全国牙防组,成立口腔卫生处。

  朱鼎龙:促使医疗事故鉴定改革

  (1995年)

  □维权身份:父亲

  □维权背景:1995年6月,时年3岁的朱逊因咳嗽到邗江县运西卫生院就诊,医院诊断为感冒,开处方庆大霉素两支,当日注射一支。到九、十月间,朱逊被发现原有听力丧失,语言能力退化,后经数家医院诊断为药物性耳聋。此后朱逊的父亲朱鼎龙走上了长达8年的维权路,

  □维权故事:在一审法院驳回诉讼的情况下,他仍没有放弃用法律讨回公道。8年中,他翻阅了大量医疗书籍向多名法律界人士写了求助信,在苦恼、彷徨中他写了280多本,共120万字的日记,详细地记载了他8年维权路上的艰难历程。2003年9月1日,我国第一部全国性《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之际,朱逊案的赔偿款全部到位。

  □社会意义:朱逊案,8年纷争,折射出司法制度的进步,也见证并经历了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处理机制及适用法律的几次重大变革。

  ●汽车领域

  □黄国庆:“汽车召回第一人”

  (2000年)

  □维权身份:宁夏地矿局司机

  □维权背景:2000年9月15日,宁夏地矿局司机黄国庆在山区行驶时刹车失灵险些发生事故。事后,黄国庆从其驾驶的三菱越野车上找到了导致刹车油管泄漏的原因。

  □维权故事:2000年9月28日,宁夏商检局通过当地的《消息报》向社会公布了三菱汽车存在安全隐患的消息,并于9月29日为黄国庆出具了“三菱汽车因设计不当,导致安全隐患”的对外索赔证书。

  □社会意义:三菱事件的发生是推动召回制度开始酝酿的原因之一。2004年10月1日,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结束了多年来由于无相关法律外国公司拒绝召回在中国境内缺陷汽车的被动局面。

  ●房产领域

  易宪容:勇揭房产内幕的经济学家

  (2004年)

  □维权身份:中国社科院金融发展与金融制度研究室主任

  □维权背景:房地产存在价格虚高和开发商暴利的现象。

  □维权故事:2004年7月底,他以一篇《谨防房地产要挟整个国内经济》的文章,对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出尖锐质问,旗帜鲜明地反对房地产泡沫,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场关于房地产业是否存在泡沫的激烈争论。他成为中国房地产新闻中出现次数最多的学者之一,也是争议最大的人物之一。

  □社会意义:易宪容以他非凡的勇气和深入浅出的语言,真正点出了房地产价格虚高和开发商暴利的实质。易宪容的成名,也印证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谁真正为老百姓着想,老百姓就喜欢谁!

  孙安民:命运因购房被骗而改变

  (2006年)

  □维权身份:退休老人

  □维权背景:2000年,西安一开发商利用合同盖章的机会,偷偷地将孙安民的房号换成了价位低的两套。

  □维权故事:几年来,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孙安民开始闷头钻研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自费开通了4部服务热线解答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和投诉。同时,他建立起了国内首个公益性的打假网站,他收转的很多房产投诉信息引起了有关执法部门、消协、媒体和律师的关注。2006年3月9日,孙安民被中消协评为2005年度“推动商品房市场诚信建设典型人物”。

  □社会意义: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市民。而就是这样一个小人物,一次次地承受拳打脚踢,一次次地顶住威逼利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默默地为净化房地产市场出力。老孙的义举让人肃然起敬,同时也发人深思:每个消费者是否都应该成为自己权利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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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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