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国宇:精神损害赔偿案第一人

2014年03月12日17:07  中国周刊

  黄细花:叫板跨行收费第一人

  (2006年)

  □维权身份:全国人大代表

  □维权背景:近年来,国内的商业银行相继对ATM跨行取款、小额账户占用、借记卡、ATM跨行查询开始收取费用。

  □维权故事:2006年6月2日,一封关于《建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暂时叫停银行卡ATM跨行查询收费》的建议书,从广东省惠州市寄往北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这封信中黄细花建议上级主管部门——银监会对银行的行为加强监管;建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叫停收费,待组织听证后再行实施;建议有关方面对银行中间服务收费加强法律审查;建议国家审计署对来自公众的资金进行审计,并公布其用途。

  □社会意义:由于银行此类收费涉及人数上亿,年龄、民族、职业不同,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所以黄细花建议书反映了不特定群体的共同利益,是真正高质量的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黄细花此举为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如何履行职责提供了一个路径选择。同时,取消跨行查询收费,不仅为金融企业敲响了警钟,更给所有垄断性行业提了个醒:不公平行业规则、“霸王条款”没有市场,注定要被废除。

  刘天晓:维权“第一扔”

  (2009年)

  □维权身份:教师

  □维权背景:曾经被人寄予厚望的价格听证目前的处境有点儿尴尬。作为反映民意的听证会,结果却几乎走进了“逢听必涨”的怪圈。涨价是不是老百姓真正的心声?

  □维权故事:在2009年12月8日哈尔滨市水价听证会上,作为唯一一个反对涨价的消费者代表,刘天晓苦于不能及时发言,便向作为主持人的哈尔滨市物价局副局长杨慧扔去一瓶矿泉水,被称为“维权一扔”。多次参加听证会,在这些听证会上,刘天晓唯一的意见就是“坚决反对涨价”。每次参加听证前,刘天晓都要花一两个月到社区、公交车上针对是否同意涨价,对市民进行调查。

  □社会意义:触动了消费者对“涨价”二字最为敏感的神经,有关部门责令完善对水、电、气等公共产品成本的监督机制,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使成本核算更加科学、公正、合理。

  王雅军:挑战新书限价令

  (2010年)

  □维权身份:律师

  □维权背景:一些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行规等形式设定统一的市场价格,使经营者借助行规形成协同行为,达成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默示协议。

  □维权故事:2010年1月14日,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雅军致函国家发改委,称新出台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其施行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请求发改委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就在王雅军发函的第二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出联合声明,称限价令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并建议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社会意义:王雅军在这种不合理行规出台的第一时间便代表广大消费者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精神领域   

  贾国宇:精神损害赔偿案第一人

  (1995年)

  □维权身份:餐馆顾客

  □维权背景:如何对消费者进行精神赔偿,《消法》并没有规定。

  □维权故事:1995年3月8日,贾国宇与家人及邻居在北京某餐厅聚餐,餐厅提供给他们使用的炉具为某厨房用具厂生产的众乐牌卡式炉。贾国宇等人使用完第一罐气,换置第二罐继续使用约10分钟时,气罐发生爆炸,致贾国宇面部、双手烧伤。

  为此,贾国宇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除要求经营者给予医疗费的实际损害的赔偿外,还提出65万元精神赔偿金的要求。1997年3月15日,贾国宇案开庭宣判。法院判决卡式炉生产厂家赔偿贾国宇治疗费等17万余元,以及包括精神损失赔偿在内的残疾赔偿金10万元。事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公报的形式首次承认了人身伤害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社会意义:贾国宇是我国第一个因精神受伤害而索要赔偿的消费者。贾国宇的官司胜诉给后来者带来了福祉。作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消费者,她请求得到精神抚慰金赔偿,最终获得法院的支持,这在我国法院办理的同类案件中还是首例。

  此案直接导致最高院对199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第2款有关残疾赔偿金的规定做出司法解释,法律性质“不仅仅具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应该还具有因残疾所失去的正常人一般预期利益、给予的补偿性质”。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公布实施。这项司法解释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以及什么人可以提起诉讼请求。

  范后军:捍卫尊严挑战老东家

  (2009年)

  □维权身份:厦航航空安全员

  □维权背景:乘客要被列入国际惯例上的“黑名单:,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应该是由司法部门来确定,或至少要和航空管理部门联合确定。

  □维权故事:2004年9月1日被厦航终止劳动合同。从此范后军被厦航列入不准乘坐飞机的黑名单。随后,范后军便开始了与厦航的拉锯战。

  □事件点评:范后军的行为不仅是维护其个人的尊严,更是为所有消费者讨回一个公道。在捍卫自己尊严的同时,范后军也在客观上提醒了其他消费者:要勇于挑战垄断行业看似冠冕堂皇但毫无依据的“霸王条款”,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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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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