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领域
曹钊:中关村打假第一人
(2004年)
□维权身份:中关村民警
□维权背景:中关村一直是全国电子产品的集散地。从前,鼎好、海龙、科贸等电子市场的消费投诉居高不下,销售假冒电子产品一直是突出问题。
□维权故事:从U盘、移动硬盘、硒鼓到交换机的模块,虽说曹钊到现在也说不清楚这些东西的作用和用途,但这些东西只要拿到手里上眼一看,他就能从插口序列号、防伪标反光度等细微处分辨出产品的真伪。
□社会意义:保护了中关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让犯罪分子不能得逞。
董海平: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
(2006年)
□维权身份:民间人士
□维权背景:“流氓软件”是介于病毒和正规软件之间的软件。它同时具备正常软件的功能,比如下载、媒体播放等,但同时它又有恶意行为,给用户带来实质危害,已经成为一大公害,也是网络时代新型消费侵权。
□维权故事:2006年9月4日,一个由民间人士董海平发起的反流氓软件联盟成立,他们很快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将多家与流氓软件有染的公司告上了法庭,在全国126个城市中的会员也迅速达到两万多人。
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民间团体的形式起诉“流氓软件”。
□社会意义:“反流氓软件联盟”的横空出世着实为公众开辟了一条合适的维权之路。随着反流氓软件热潮的兴起,一直处于观望状态的杀毒软件厂商们也开始拿起手中的利器,正式向流氓软件宣战。2006年11月8日,在征询网友和部分网络公司意见后,中国互联网协会将流氓软件最终定义为“恶意软件”,并公布了8条判定标准。
黄静:引入惩罚性赔偿
(2006年)
□维权身份:女大学生
□维权背景:2006年2月,首都经贸大学3年级女大学生黄静购买的华硕笔记本电脑当天就坏了两次。经过华硕方几次检修后,黄静发现该笔记本电脑内原装CPU被更换为英特尔公司严令禁止用于产品中的工程测试样品CPU。
□维权故事:黄静的委托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多次谈判,提出了数额为5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的要求。最终国家出台了一个各方均能接受的结果——2009年,《食品安全法》中引入十倍赔偿。另一方面,企业找到了对垒消费者的维权法宝——或者挥动“敲诈勒索”的大棒恫吓,或者“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社会意义:黄静案在公众当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一方面包括专家学者对“惩罚性赔偿”莫衷一是,吵得不亦乐乎,宣告中国消费者维权进入另一个历史阶段。华硕索赔案引发了法律界对于中国是否应该引入惩罚性赔偿的争论。
陶宏开:炮轰不良网游
(2009年)
□维权身份:社会学家
□维权背景:近年来网络成瘾现象蔓延,情况越来越恶化。我国并未针对网络游戏制定相应的游戏等级制度,由此造成国内部分网络游戏中存在诸多暴力、色情的内容。
□维权故事:“我们要看是什么样的消费权。毒品、摇头丸等,有消费权吗?如果消费对广大青少年不利,我们要坚决反对。”在遭受不明事理的受害者谩骂时,陶宏开并未觉得委屈,反而更加坚定了他与不良网游斗争到底的决心。
□社会意义:一己之力固然渺小,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陶宏开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反对不良网游的有识之士站出来给予声援。
●通信领域
丘建东:中国公益诉讼第一案
(1996年)
□维权身份:群众
□维权背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如电信、邮政、铁路等,由于自身的特殊优势地位,在同普通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由于这些侵害数额较小,绝大多数消费者选择了忍气吞声。
□维权故事:1996年元旦,福建龙岩消费者丘建东在一家电话亭打长途电话时发现,该电话亭未执行节假日半价收费的规定,多收了他0.6元人民币。于是,丘建东将该电话亭和龙岩市电信局告上了法庭,该案仍被称为中国公益诉讼第一案。
□社会意义:在丘建东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公益诉讼行动中。公益诉讼作为当今社会热点现象,维护了广大老百姓的权利,对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戴元龙:公益诉讼的“狂人”
(2002年)
□维权身份:莆田公路通行费征管所副所长
□维权背景:通信公司的一些资费方案并不科学。
□维权故事:从2002年开始,他就不断地向通信公司找茬,造成了很多轰动全国的“大案”。2002年,戴元龙起诉电信公司,索要固定电话市内话费清单,一审胜诉,此为同类案件国内首例胜诉;2003年、2004年,他起诉移动、联通两公司违法收取“来电显示费”;2005年7月,他起诉移动公司违法收取“国内漫游费”,这是国内首诉;2006年6月,他起诉移动公司违法收取“月租费”,这也是国内首诉;2007年7月,他起诉网通公司违法收取“停机保号费”,并获一审胜诉;2008年2月14日,他收到了国家发改委关于他写的《根治房价虚高之建议案》的回复:建议通过法律手段防止开发企业囤积土地、房源,以及实施城市居民一户一套住房问题,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做好住房市场调控工作。
□社会意义:也正是由于像戴元龙这样为公益事业维权的人士的努力,2007年年初,全国部分地区开始实行手机通话单向收费,而且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专门下发文件,移动运营商今后提出的资费方案,非单向收费将被不予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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