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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网络平台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将受重点打击

八部门:网络平台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将受重点打击
2018年06月07日 02:34 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八部门对网络侵权假冒行为“亮剑” 平台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将受重点打击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旭

  6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根据方案的部署,今年5~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门将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通过开展网剑行动,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与往年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相比,今年的方案着重加大了对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中出现不公平的“霸王条款”问题、网络市场平台违规获取个人信息等问题的整治力度。

  混淆“定金”与“订金”将受查处

  在本次行动所提出的重点工作中,特别强调了“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这一项内容。这里所说的“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市场平台的特性,使得这一类格式条款在网上非常普遍。“很多网站给消费者一个拟定好的条款让消费者点击,一般的消费者很难一个一个条款认真地看,大多数只能点击同意。”

  记者在各大电商平台网站上也发现,各平台的注册协议、用户协议、服务条款等属于合同范畴的内容基本上由平台方确定,用户无法修改条款内容,网站上也没有出现可供用户选择“不同意”的选项,如果想要享受电商平台提供的服务,用户只能选择对以上条款“照单全收”。

  当前在电商平台提供的格式条款中,有哪些突出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又有哪些格式条款在事实上已经成为“霸王条款”呢?

  记者注意到,此前由一家电商智库发布的《2016生活服务电商平台用户格式条款审查报告》认为,以生活类网站为代表的电商服务平台提供的格式条款中,主要存在对平台出售的产品品质概不负责、豁免自身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对用户使用网络平台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等近似于“霸王条款”的内容。

  在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中,对网络平台提供的格式条款中不公平和违法内容也进行了针对性“点名”。方案指出,要及时查处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以及在线旅游等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采用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除加强对“霸王条款”的整治之外,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还强调了保护消费者在与平台方签订格式条款时应有知情权的重要性。方案要求: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

  严处非法收售个人信息行为

  在本次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中,对之前社会热议的网络平台违规获取个人信息问题也保持了高度关注。

  行动方案指出,要加大对未经同意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打击惩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

  记者注意到,近一段时间以来,电商平台泄露用户隐私的案例时有发生。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目前火热的网络外卖服务正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多家外卖平台出现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现象。一条详细到用户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的信息,甚至只要不到一毛钱,就可以落入其他人手中,且商家、送餐员和平台等各方面均有泄露的渠道。

  而在报道刊出后,各大外卖平台均宣布,将对商家和送餐员隐藏外卖用户真实电话号码,以保护个人隐私。

  对于行动方案中打击违规获取用户信息的相关内容,白明表示高度赞同。“目前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出现在非法网站中,不少合法网站也存在这种现象。这让许多消费者无故受到损失。对这种行为进行打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白明说。

  对于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网络平台常见的违法行为,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也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方案指出,要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着力治理网络失信问题,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记者发现,当前国家针对这些违法行为构筑的法律防线正不断健全,这为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整治行动提供了坚强后盾。例如,已于今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该法第20条还明确:“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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