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给班上学生有偿家教者下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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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03:03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实习生 乔小亮 记者 刘科)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老师做有偿家教又有了新规定,凡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办学机构进行有偿教学的在职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可“一票否决”,对本校、本班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一经认定,即责令其“下课”。对于这个意在杜绝有偿家教的“严格”规定,不少老师和学生家长担心其执行起来可能会有些困难。 硬招:有偿家教、在外代课职称没戏 据了解,为遏制有偿家教,南京市教育局去年出台诸如特级教师联名倡议、高级教师公开承诺、新教师合同约定等一系列措施。据该市教育局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这些措施实施后,学生和家长对治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上升至97.5%。 然而,这些措施给人的感觉还是偏“软”,承诺和倡议并不能最有效地打击有偿家教。果然,今年新学期一开学,南京市教育局又推出了一个令不少校长连称“很严格”的“硬招”:凡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办学机构进行有偿教学的在职教师,在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考查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已经取得高级职称的教师,学校可以实行“高职低聘”;对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者,一经查实将责令其“下课”,即根据情节轻重,让教师待岗、转岗直至下岗。 赞同:家长觉得招够硬、动真格 “我觉得这样的规定很好,是动真格的规定,老师不能做有偿家教了,我们就不用担心老师会在平时正常的教学工作中不用心了。”家住白下区的刘女士听说这个新规定后很高兴。她还告诉记者,以前听说有的老师给自己班上的学生做家教,还收钱,学生说老师讲的一些解题方法课堂上没有讲过。刘女士对记者说:“你说这样的老师能叫负责任吗?我们家长怎么能放心呢?” 不仅是家长,校长和老师们对此规定也表示支持。南京外国语学校的吕老师认为,老师对自己的学生本来就该尽心尽责,课堂上老师讲快了,可能有的学生接受不了,课后给个别学生补一补也是分内的事情,不应该收取费用,但是,老师应该尽可能在工作时间把这些工作都做完做好。她说,更严格的规定可能会更有效地控制有偿家教,让老师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校的正常教学中。 担心:谁来认定老师在做有偿家教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但是,老师和家长也对这条新规能否真正起效果表示出担心。 玄武区一所中学的校长告诉记者,学校目前还没有接到关于这个规定的正式文本,如果这是真的,要认定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学校来说有一定难度,除非有家长或学生来举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数学教师说,一般情况下,老师不会说自己在从事有偿家教,知道的也是关系比较好的同事,谁又会去报告学校呢? 一些家长则认为,找孩子本校的老师当家教老师,原本是为了让孩子更容易接受一些,既然孩子还在学校学习,家长就不太可能向学校举报,除非有一些很深的矛盾。 对于这样的担心,南京市教育局的有关负责人认为,实际上,学校实施起来“说难也不难”,教师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都是要进行公示的,有不同意见的,其他老师、家长、学生都能提出来。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