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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应该依法建立一套科学的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0:04 红网

  教育乱收费,乃是近年来持续不断的热点。早几天,国家发改委曝光8所教育乱收费学校的消息公布后,社会反响强烈,众多媒体也纷纷发文抨击。然而此事尚未了结,又有乱收费现象被揭露。据新华社报道,记者日前在海南省各地采访时发现,一些学校依然变着法子与政策“打游击”,大发“开学财”。在寻找政策的“对策”方面,一些学校领导总是表现出极高的“智商”。象棋费、电影费、禽流感读本费、《红色之旅》读本费,甚至是“槟榔学费”等等。(2月23日《新京报》)

  多个部委组织的教育专项检查,年年查,年年查不清。看来,教育收费乱局依然是一团乱麻,剪不断,理不清。要想有效根治乱收费,我以为有必要检讨教育收费存在的无序状态,依法建立一套科学的制度。

  拿收费项目和标准来说吧。自从教育实行收费制度以来,就不曾有过收费的统一标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学校,几乎是各有各的号,各吹各的调。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政出多门,地方或部门擅自出台与法律法规相悖的政策,使检查难以下手;即便认定违规,人家也不认帐。

  比如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明令禁止。而税务总局规定,收费超标准部分应缴纳营业税。这一规定,显然允许收择校费。但是,既然明令禁止,哪里有收费标准?连标准都没有,哪里又有“超标准”。问题在于,国家尽管禁止,但地方却开绿灯,于是违规的“标准”就出来了,收费也就自然受到保护,你查出来也可以不认帐。显而易见,地方政府对教育不依法投入,或出于某种利益驱动,给乱收费开闸放水难辞其咎。

  缺乏严格的成本核算,乃是乱收费得逞的一个重要原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都规定,要以在校学生年人均教育成本,作为筹措办学经费的基本依据。然而人所共知,尽管舆论一再要求了解成本的实际情况,但至今还没有一所学校公布过成本。没有成本核算,又不经过科学的听证,物价部门凭什么批准调价?倘若凭想当然,收费不是糊涂帐才怪呢!

  当然,确定收费标准,先得确定收费原则。应该看到,教育乃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即便收费,政府也应承担主要部分,不能加重家庭负担。在当今社会,绝大多数国家教育的主要投资者是政府,特别是初中等教育,居民负担的比例世界平均不到8%,而我国的现实却远非如此。2002年,在教育投入总量9248亿元中,国家投入3107亿元,占33.6%;社会投入346亿元,占3.7%;个人投入5795亿元,占62.7%。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学级中个人都是教育投入的主力军。(《中国国情国力》专稿)世界上只有7.5%的国家个人教育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例超过10%,中国即是其中之一。

  要而言之,要真正卓有成效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顽疾,就应该检讨现行教育收费制度中的无序状态,理清收费的原则和标准。按世界通行惯例,人均GDP达到600美元,国家财政性对教育的投入,就应达到GDP的4%。而我们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教育投入还只有GDP的3%多一点,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值。这一点尤其应该检讨,否则,教育乱收费终究难治。

  (稿源:红网)

  (作者:文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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