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学术造假需防“二次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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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0:52 新京报 | ||
迄今为止最年轻的四川籍中国科学院院士、四川大学副校长魏于全教授,受到西安交通大学司履生教授的公开批评,被指控“弄虚作假”。尽管公开信撰写于2005年8月,但此事经媒体曝光最近才被广泛关注。4月15日,四川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此事作出公开表态:不是“学术造假”,而是“学术争议”,同时该校表示就此学术争议应该举行一个由权威专家组成的答辩听证会。(昨日《深圳晚报》)
与其他“石沉大海”的涉嫌学术腐败事件相比,这次校方能够公开回应质疑,不是回避问题,值得称赞。但是从媒体报道来看,校方的表态并没有最终解答专家的批评和公众的困惑。首先,校方尚未组建答辩听证会专家组,就对事件作出性质判断,不免“主观意图先行”;其次,校方与当事人关系密切,它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如何不受到利益关联者的影响,保持公正性?这次新闻发布会属于校方的“危机公关”,却不能起到盖棺论定的作用。 对于涉嫌学术腐败事件,校方组织答辩听证会或者调查委员会,是应有之责。比如去年震惊国际学术界的韩国“黄禹锡事件”,当事人所在的首尔大学就组建委员会进行造假调查,但是该委员会不是一个封闭机构,而是呈开放式,比如他们表示愿意同匹茲堡大学调查署等国外机构开展合作,同时可以考虑向外国专家进行咨询。除了这种内部调查,还有平行的外部调查,韩国检察机关、监察院以及国家生命伦理委员会也陆续公布调查结果。这使得学术监督机构互相制衡,不至于出现“二次腐败”的现象。 从四川大学的新闻发布会来看,校方先把这次事件定位为“学术争议”而非“学术造假”,有先设定答案再寻求专家论证的嫌疑。“学术造假”和“学术争议”属于两个层面的问题,前者属于事实层面,有是非判断,后者属于价值层面,各方见仁见智。把“学术造假”解释或者定性成“学术争议”,回避了问题的核心。 我不敢断言魏于全先生的研究一定存在司履生先生批评的问题,可是后者批评的是“实验设计中的明显错误,实验结果的不真实性和实验结论的不可靠性”,校方更应该针对这些事实层面的问题进行回应,而不是把问题归结为价值层面的争议。 司履生的公开信中提到他和魏于全的一些交往,比如后者曾提着礼物去看望他。于是,媒体和公众把目光集中在人事交往的细节上,这些或许与事件有着一定关系,但不是决定性关系,有时反而干扰了调查问题的视线。把学术问题与个人恩怨挂钩,对调查涉嫌学术腐败事件没有太大帮助。 魏于全的论文究竟有没有司履生指责的问题,要比前者有没有拜访后者更为重要。现在舆论倾向于把两者直接联系在一起,这种思维容易把问题简单化。即使礼物金额非常昂贵,有可能涉及法律问题,那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出面调查,而不是学术问题。 调查涉嫌学术腐败事件需要防止“二次腐败”,否则既无法让当事人信服,也无法让旁观者满意。同时,当事人和旁观者都不能顾左右而言他,把涉嫌学术腐败事件轻易等同于“学术争议”和“人事恩怨”,那样反而回避了问题的核心。 □王晓渔(上海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