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国家海洋局责令康菲公司立即停止B、C两个钻井平台的油气生产作业活动,直到查清溢油源并切断溢油风险。7月5日,海洋局的要求还仅仅是停止向地层注水加压以及回注钻屑。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一位事故处理核心人士表示,促使海洋局祭出停产“杀手锏”的直接原因,是康菲重视收油却轻视查找溢油原因,导致溢油并未完全控制。
7月2日,康菲石油在B平台附近650米海底加装的控油罩建造完成并开始收油。奇怪的是,控油罩自建造以来,罩内不曾收到油、罩外却偶尔有油花溢出。B平台经理陆爱民解释说,无油可收在于地层压力已经下降。
国家海洋局并未接受康菲的解释,开始担心B平台附近出现新的溢油风险。此外,采取了“弃井”方式的C20井,情况也不乐观。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中国海监提取了6月17日前后几天的生产记录,结合现场调查,初步还原了C平台事故发生情景。C20井钻井至海底地层一千多米时,遭遇高压气层,导致钻井不稳定,随后康菲发现有原油和油基泥浆入海。
事故海域平均水深25米,但钻井深达1500米左右,井涌后48小时内,康菲实施了打水泥塞的方式封堵油井,溢油被控制,但随后仍以每分钟20到30个油花、平均一天一升油的量渗漏。
7月19日,南方周末记者在C平台上看到,平台脚下有小范围油膜。C平台经理宗文瑞解释说,这些油膜是潜水员清理海底油基泥浆作业带出的。对此,国家海洋局表示疑虑。
“C平台出现侧涌,可能是井筒中某一段的某一个点发生了渗漏,”林芳忠说,“但有无渗漏点、具体在哪里,康菲始终未能说明”。
海监方面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康菲始终未就查找新溢油点、排查溢油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过。南方周末记者再三询问康菲中国商务副总裁倪明康,倪表示不便对国家海洋局做出评论。
一周前,康菲已开始用声呐技术扫描整个蓬莱19-3油田,以寻找是否有新的溢油点。此前B平台附近海底的溢油点,就是通过声呐探测确定,并在其上加装了控油设施。
从康菲手绘的海底控油装置结构图中可以看出,控油罩形似一顶四角帐篷,扣在海底地层隆起的一处鼓包上。在康菲的声呐探测图上,可以看到溢油点位于鼓包中心处。探明了溢油点并加装了控油罩,B平台周边海底却仍然偶有油花冒出,这让B点溢油缘故显得扑朔迷离。
“我们也很疑惑,溢油点距离平台有距离,那里也没有我们任何的钻井设施。”倪明康说。倪明康强调B溢油点没有管道、井口等钻井设施,并非毫无所指。
两周前的康菲发布会上,康菲相关负责人曾强调溢油发生于天然断层,一度引发了海洋部门对康菲试图对B点海底溢油脱责的担忧。
国家海洋局一位内部人士回忆,更早些时候,国家海洋局曾组织几次专家讨论会。在最早的一次会上,康菲方面曾提及,溢油事故发生前,渤海区域曾有过地震。会上专家对此不屑一顾,康菲也不再提起这场未经证实的地震。
油污扩散,结局未明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预报中心曾在6月4日蓬莱19-3B平台附近海底溢油发生后,模拟了溢油漂浮趋势——
渤海海湾中部东西摆动的流在夏季南向(东南)风的作用下,流向渤海湾西北部。在不采取任何收油措施的情况下,油膜可漂浮至几十公里外的中海油绥中36-1钻井平台附近。
现实正在证明这种趋势。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监测中心的最新数据表明,B、C平台两处溢油,已造成周边3400平方公里海域水质由一类下降至三类、四类水。7月5日国家海洋局首度披露事故初步调查结果时,曾指明事故周边海域840平方公里海域,其水质由一类下降至劣四类。3400平方公里的三、四类水质,意味着随着海水的稀释和流动,劣四类海水范围缩小(一度在钻井平台周边只有7平方公里的劣四类水质范围),但受污染的海域范围却扩大至4240平方公里。
在此前国家海洋局公布的初步溢油环境影响结论中,有一组超出历史平均值40到80倍的石油浓度。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主任崔文林解释,原油从海底溢出后,在海面上形成溢油带,在风、海流以及收油船作业的影响下,油带被打散,原油中的轻质成分挥发,部分成分溶解于海水中,重质成分则沉降至海底,“这正是海水中石油类浓度高的原因”。
7月11日,为撇清溢油事故与长岛县死鱼事件的干系,监测中心特别强调“污染范围外缘线东距长岛38公里,西距京唐港61公里”,这一距离大于12海里(约22公里)的近岸海域范围,而水产养殖大多在近海。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一位内部人士证实,污染外缘东、西边界的确认,也间接划出了受污染海域的面积,已经接近4600平方公里的监测范围。
7月14日,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司公布的赤潮监测表明,上半年渤海一共发生赤潮3次,与往年比呈稳定趋势。但南方周末记者在“中国海监15船”上看到,距离B平台3海里、C平台2海里处,出现了大面积赤潮带。
“诱发赤潮的因素很多,很难证实溢油与赤潮的因果关系,”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监测中心主任崔文林说,“但我们的溢油环境评价中,已经包括了对诱发赤潮可能性的部分。”
目前来看,污染走向还难以评估,对事故作业方的最终索赔也未明了。
事实上,早在2004年10月13日,康菲石油旗下子公司极地油轮的一艘运油船,就曾将1000加仑原油泄漏在美国普吉特海湾的Dalco Passage。康菲为此向美国环境部门支付了54万美元的罚款。当年的54万美元罚单包括五项处罚内容:疏忽大意、非法向国家的海洋中泄漏原油,清污失败,没能遵守康菲溢油应急计划,没有通知国家核联邦响应部门,对原油入海负有全部责任。
“每个公司都有义务防止溢油发生,如果溢油还是发生了,每个公司都有义务查明原因、迅速报告并且清理干净油污。”当时负责处理事故的华盛顿环境部门负责人Polly Zelm当年接受国外媒体采访时说。
7年后,这句话不知是否同样适用于渤海溢油。
渤海溢油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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