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君轶:商业报道中事物性客观性证据更重要

2013年11月18日12:01  新浪传媒

  新浪传媒讯:2013年11月15日下午,新浪传媒论坛第九期《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陈永洲事件的启示》在北京新浪总部举行,论坛就“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媒体在监督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媒体如何自律”三大主题展开了讨论,以下是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记者程君轶在第一个主题“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的发言实录:

  主持人:谢谢徐老师。您刚才说的那句话让我很震撼,但是又觉得要保证这个太难,公正的底线是切割一切利益关系。我们现在正好在座有两位是正在做着记者,一位是央视的,一位是《新京报》。两位正好面临着公信力的问题,像央视公信力的下降,确实也是大家都能看到的,尤其每次央视一报道什么的时候,就像前段时间的星巴克,再早一点的达芬奇,大家说一定是在央视投广告了,这是网友第一反应,在商业报道当中我们怎么能够守住自己的底线,怎么能够切割一切利益关系?两位记者现身说法一下。

  程君轶:这两个事件我不做过多的点评。商业报道我不太熟。

  今日说法这么多年,没有大红大火,也没有出现过过多不良的反应,在法律程序里报道,这是一个底线。第二,真的要保证平衡型,新快报这个事,不说新快报这个事到底怎么出现的,我一直觉得在陈永洲判决之前各种可能性都有,因为我在今年4月份做过浙江的报道,当时也是中央电视台报的,当时预审的警官还拿自己的这个案子做事,但是过后隔了十年已经翻案了。所以,律师介入之前,在司法审判之前,陈永洲只是口供,说自己收了50万,都是可以商榷的。我们以这个事为契机,讨论一下媒体自律。

  话又说回来怎么保证媒体自律?至少要保证平衡型。《新快报》连发了18篇文章指向中联重科,中联重科如果请他们去自己的企业采访,听听他的声音,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可能这件事确实事实就是这样。

  主持人:中联重科说请了。

  程君轶:但《新快报》不去,如果在一篇报道里,我们说对一个企业提出质疑,在报道之前我们没有采访到他的声音,可能是怕这个稿子出不去。如果您是18篇报道都没有对方的声音,这个事是值得反思的。如果出了这件事,到底为什么还能这这么做下去,一直做了18篇,谁在管?这可能是提到自律的问题,或者是提到行业的规则。

  另外,我们在自己的报道当中,我个人认为,在遇到一些专业性问题的时候,可能更注重不只是口头的证据,不只是别人在跟你说什么,而是更注重事物性的证据,客观性的证据。我们媒体采访过程当中,对证据的要求可能比司法还要低一些。在非常敏感的这些报道当中,尤其是商业报道,涉及到一个上市企业能否存活的问题,或者是涉及到一个地方部门对它的监督报道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能够拿到一些更多的证据?可能证据对于我们媒体报道公正是最重要的证据。

(编辑:S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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