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盯”上刘涌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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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8:3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本报综合消息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得准确消息,对轰动全国的刘涌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主犯刘涌被终审改判死缓的事情,最高人民法院给予了高度重视,最高院审监厅日前正在加紧对该案的审查。 刘涌的辩护律师田文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院审查此案的消息他还不太清楚,但是他相信一切都会按审判监督程序走的,审查的主要内容还应该是证据部分,因为只有确认证据后才能考虑法律适用问题。田文昌律师介绍,此案对刘涌判死刑的指控就是伤害致死这一条,但是他认为在庭审中没有证据证明刘涌参与了,该案的同案犯都表示刘涌并不知情,而且刘涌本人对此也没有承认。最后,他表示此案根本没有证据能够支持检察机关的指控。尽管最高院出于慎重考虑进行审查,但是从法律角度上讲,他对结果还是充满信心的。 震惊全国的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已于8月15日终审,首犯“黑道霸主”刘涌在终审中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同伙宋健飞则因故意伤害罪于当日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刘涌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而刘涌又系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应该按照其所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宋健飞则在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京华时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