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央一号文件重视解决“三农”专题 > 正文

发改委铁道部通知落实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6:3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6月30日发出通知,要求凡具有农用化肥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经铁路运输列入《实行铁路优惠运价的农用化肥品种目录》的农用化肥,均执行农用化肥优惠运价。

  货主只要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其合法生产、经营资格,即可享受农用化肥运价优惠,不需再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UC立体声聊天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无限下载MP3作K王

  农用化肥优惠运价执行中不受地域范围限制。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全国范围内运输列入《目录》的农用化肥,均应执行农用化肥优惠运价。

  通知中列出的上述措施自2004年7月15日起执行。

  相关专题:中央一号文件重视解决“三农”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马龙-白兰度病逝
盖茨第9次访华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