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高素质 中国将立法提高公证员从业“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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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18:0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李静齐彬)针对公证行业要求有极高社会公信力的特点,中国将通过立法,提高公证员的从业“门槛”。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今起举行,公证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草案对公证员的任职条件作出了详细和严格的规定。 在前不久喧嚣一时的的西安“宝马彩票”案中,由于公证员严重失职,有的甚至制造假公证书,社会大众对公证机构的公正性产生了极大怀疑。 一九八二年,中国曾发布《公证暂行条例》,但条例对公证员的学历和文化素质要求较低。虽然后来司法部要求公证员必须具有本科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考试,但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却很少选择公证行业,致使公证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说,公证法草案规定了公证员任职的基本条件,除有一定的年龄限制外,还包括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在公证机构实习两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等。 草案还规定,受过刑事处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以及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员,禁止担任公证员。 张福森表示,草案对公证员的任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选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报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为了吸引有较高法学造诣和丰富法律工作经验的高层次人员进入公证队伍,草案还规定,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法学教授、法学研究员,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曾从事审判、检察、法律服务、法制工作满十年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国家公务员,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也可以担任公证员。 相关专题:公务员法和公证法草案提请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