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废止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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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4:50 北京晚报 |
本报中午快讯(记者孙颖)今天上午11时15分,《关于废止〈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均高票通过。 据介绍,与昨天进行审议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相比,《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表决稿)》作了部分修改,在第七条第一款中增加单位和个人以“提出建议”的方式参与历史名城保护工作的内容,更明确地鼓励单位和个人灵活多样地参与名城保护工作。同时由于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中“鼓励居民迁出旧城”的内容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市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规划的要求,制定调整旧城城市功能和疏解旧城居住人口的政策和措施”的内容重复,将之删除。 相关专题:北京废止外来人员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