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法制办主任:外来工离市民待遇又近一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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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06:50 中国青年报 |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什么要审议废止《条例》?这一就业歧视制度如果被废止,来京务工的外地人将得到哪些利益?记者今天采访了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 制定《条例》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但效果不佳
记者:《条例》是出于什么考虑制定的?效果如何? 周继东:1995年4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条例》。此前,在北京市人代会上,有100多名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要求制定这一《条例》,主要目的是控制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数量,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条例》颁布后,北京市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在街道,特别是在乡镇设立机构,对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加强管理,掌握了这些人员聚居地的基本情况,使这些人员租房、务工有了秩序,对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维护首都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外地来京务工经商的人员中没有登记暂住证的达到15%至20%,取得务工证的人员比例更低。人口调查显示,外地人口数量仍在增加,控制外地进京人口数量的目的没有实现。 《条例》与国务院有关政策和《行政许可法》不相适应,所以提请废止 记者:现在要废止《条例》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周继东:近年来,国务院就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了许多新政策。去年5月,北京市停止执行《条例》中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的限制措施,取消外来人员就业证、健康证、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安全合格证,不再颁发“出租房屋户”标牌,不再收取管理服务费。 当初,《条例》主要是围绕外来人员就业证等几种证件制定的。如今,这些证件被取消了,原来立法设计的行政管理措施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发展。《行政许可法》对地方行政许可设定权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的主要内容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也不相适应,所以提请废止。 事实上,《条例》中涉及的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符的许可事项,也已经被取消。与《条例》配套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等五个政府规章,也已经被废止。 北京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外来人员的贡献,应像对待市民一样对他们进行服务 记者:《条例》如果被废止,能给北京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带来哪些便利? 周继东:废止《条例》实际上取消了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种种不合理限制。以前外地人来京务工要务工证,在行业和工种上有许多限制;现在没有限制,就业的工种、行业的流向全方位开放,外地人来京务工、经商的选择余地将更大,他们在北京工作生活将更加方便。 记者:《条例》如果被废止,是否意味着北京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将享受到市民待遇? 周继东:北京的城市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外来人员的贡献,我们应该像对待市民一样对他们进行服务。可以说,取消种种不合理的规定后,外地人员进京务工更容易了,这比以往大大前进了一步。至于“享受市民待遇”,还不好下结论,比如说在选举方面,我国规定选民要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 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就专门对外来人口立法的必要性进行调研 记者:在没有新的替代措施出台之前,如何防止外地来京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上出现法律空白? 周继东:目前《条例》中尚在执行的关于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内容,其管理措施可以通过《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规定》3个政府规章来解决。 北京是一个开放城市,面临人口压力和资源制约,如何合理地控制北京市的人口?怎样使人口规模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北京市有没有必要专门对外来人口立法?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 记者:什么时候能取消暂住证? 周继东:取消暂住证涉及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这不是北京市能够决定的。为鼓励农民进小城镇落户,有的地方已打破城乡户籍二元结构,有的地方已进行取消农民户口的试点。北京的户籍制度如何改革,要看国家政策。 作者:本报记者 马北北 相关专题:北京审议废止外来人员管理条例 | ||||||||